岗位职责:
①制定并实施科学化、个性化的田径训练计划,涵盖短跑、中长跑、跳远、跳高、铅球、标枪等项目,依据运动员年龄、体能水平、专项特点及竞赛周期动态调整训练负荷与内容
②开展田径专项技术教学与精准纠错,运用运动生物力学原理分析动作结构,提升起跑加速、途中跑节奏、腾空姿态、出手角度等关键环节的技术效率
③组织体能训练与专项能力发展,包括速度耐力、爆发力、协调性、柔韧性和核心稳定性训练,并结合心率变异性(HRV)、血乳酸、疲劳感知量表等指标实施运动监控与恢复管理

任职要求:
①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田径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或田径项目裁判员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
②掌握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训练学及田径专项技术原理,具备青少年生长发育规律认知与训练适应性判断能力,熟悉国际田联(World Athletics)最新训练理念与竞赛规则
③具备田径项目一线执教经验(3年以上),熟练掌握CPR/AED应急救护技能,具有运动损伤识别、初级处理及预防干预能力,沟通表达清晰,责任心强,具备团队协作意识与抗压能力
面议 上海-上海 | 本科 | 1人
中专&职业中学&技师学院·公立(国有)
岗位职责:
负责全能项目人才选拔、教学、训练等工作,承担相关竞赛任务,做好队伍日常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专业运动员经历,且运动等级达到一级及以上水平;具备上海市体能协会体能教练认证及研究生学历的优先。
面议 上海-上海 | 本科 | 1人
中专&职业中学&技师学院·公立(国有)
岗位职责:
负责跳远及三级跳远项目人才选拔、教学、训练等工作,承担相关竞赛任务,做好队伍日常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专业运动员经历,且运动等级达到一级及以上水平;具有基层青少年运动员带教工作经历,带训运动员获得全国青少年综合性运动会前八名及研究生学历的优先。
面议 北京-北京 | 本科 | 1人
机关单位·公立(国有)
岗位职责:
负责田径(中长跑)项目业余训练、培养和输送中长跑项目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任职要求: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2.各阶段均有学历和学位;
3.具有2年及以上本项目省级运动队运动训练经历或本项目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运动称号。
面议 上海-上海 | 硕士研究生 | 1人
中专&职业中学&技师学院·公立(国有)
岗位职责:
负责全能项目人才选拔、教学、训练等工作,承担相关竞赛任务,做好队伍日常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专业运动员经历,且运动等级达到一级及以上水平;具备上海市体能协会体能教练认证的优先。
面议 上海-上海 | 硕士研究生 | 1人
中专&职业中学&技师学院·公立(国有)
岗位职责:
负责跳远及三级跳远项目人才选拔、教学、训练等工作,承担相关竞赛任务,做好队伍日常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专业运动员经历,且运动等级达到一级及以上水平;具有基层青少年运动员带教工作经历,带训运动员获得全国青少年综合性运动会前八名的优先。
面议 上海-上海 | 本科 | 1人
中专&职业中学&技师学院·公立(国有)
岗位职责:
负责短跑项目人才选拔、教学、训练等工作,承担相关竞赛任务,做好队伍日常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专业运动员经历,且运动等级达到一级及以上水平;具有上海市基层青少年运动员带教工作经历及管理工作经验。
面议 湖北-襄阳 | 本科 | 2人
机关单位·公立(国有)
岗位职责:
在体育部从事相关项目的教学训练、队伍管理、人才选拔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等相关工作
任职要求:
专业对口,具有田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硕士研究生报考需本硕专业一致,田径专项。具有相关项目的岗位培训资格证。
面议 江苏-南通 | 本科 | 1人
机关单位·公立(国有)
岗位职责:
从事教育工作。
任职要求:
1.具有相应学位;
2.具有田径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面议 北京-北京 | 本科 | 1人
机关单位·公立(国有)
岗位职责:
负责田径项目运动队运动员选拔、训练、输送、参赛等工作。
任职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部分岗位要求密云区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及档案关系在北京(不包含户口及档案寄存在毕业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经历等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要求。
(二)其他要求
1.年龄需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详见附件);
3.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岗位,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在校就读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含依法服兵役期间保险)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2023年和2024年离校期间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京籍应届毕业生仅限报考户籍要求不限的应届毕业生岗位,并且须符合2025年北京市关于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
4.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5年3月24日。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并具有和工作经历一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劳动(聘用)合同上须明确所聘用的岗位或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5.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目录。岗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专业(学科)和国(境)外留学专业,在报名时需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审核时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确定;
6.符合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