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是陕西师范大学独立设置的二级教学科研机构,主要承担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人才培养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任务。学院2006年获批全国首批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博士学科授权点;2009年获批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8年入选陕西省首批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获批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2021年获陕西省先进基层党组织;2024年入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学院计划引进(补充)具有高级职务教师4人、常规补充教师7人,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1人。
(一)高层次人才
学院常年招聘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实行“一人一议”:
1.原则上高层次人才须为取得突出创新成果和教育教学实绩、具有重大学术影响或社会影响的高水平人才。
2.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务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务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陕西师范大学2025年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补充计划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学科 |
补充人数 |
补充要求 |
拟定岗位 |
备注 |
|
学位要求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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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或学科教学(思政) |
1 |
博士 |
1.具有中小学基础教育一线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2.对于从中学引进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特别优秀者学历可适当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3.对于国家中小学课程标准修订组专家、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教育部各类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年龄、学历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
教学为主 |
中共党员 |
合计 |
1 |
(二)常规补充(引进)教师及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
1.补充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正,原则上为中共党员。
2.补充人员应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专业背景,能够胜任本科生及研究生思政课、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业课程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具有良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术素养和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3.补充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4.常规补充(引进)教师原则上应为年龄不超过32周岁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5.具体补充人数及要求见下:
陕西师范大学2025年常规补充教师补充计划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研究方向 |
补充人数 |
补充要求 |
拟定岗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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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及以上 |
常规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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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思想政治教育 |
4 |
7 |
博士 |
教学科研 |
中共党员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博士 |
教学科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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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博士 |
教学科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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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博士 |
教学科研 |
||||||
党的建设 |
博士 |
教学科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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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
博士 |
教学科研 |
中共党员,具有较好的英语或其他外国语言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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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 |
7 |
学院人员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具体招聘流程如下:
1.发布公告;
2.应聘报名;
3.资格审查;
4.考核评价;
5.职能部门审核;
6.确定拟聘人选;
7.人力资源部、人才工作处审核;
8.专家评审;
9.学校审批;
10.签订合同。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本次补充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职务教师按事业编制方式聘用,常规补充教师(含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实行“准聘-长聘”管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1.招聘流程见人力资源部网站相关链接:http://rsc.snnu.edu.cn/info/1065/9188.htm。
2.按照学校统一部署,2025年人员招聘工作统一在“陕西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内完成,应聘人员应在招聘系统内完成信息登记和材料上传,招聘系统地址为: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操作说明见: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3.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人员补充计划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教学科研人员须在学校审批通过之日起1年之内按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4.自2025年起,学校为新入职常规补充教师集中办理入职手续,分别为每年7-9月和12-2月。
5.在人员招聘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29)85310360。
办公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澜楼三段四楼
办公信箱:mkszyxy@snnu.edu.cn
联系人:吴老师
咨询电话:029-8531869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