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具有70余年的发展历史,设置的财政学、税收学专业是新疆高校最早布点专业。1959年财政学专业开始招收本科生,1981年恢复本科建制,1998年获批财政学硕士学位点,2011年获批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点,2018年获批财政学博士学位点,形成了涵盖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目前设立财政和税收2个专业教学系,1个创新与实验中心。主要建设财政学、税收学两个本科专业。其中财政学专业2019年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税收学专业2021年获批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等内地知名高校建立了长期的对口援助关系,与中央财经大学联合培养财政学专业本科生。拥有1个智慧财税模拟实验室,19家政产教融合基地,其中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税务局为自治区级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拥有1个自治区人文社科基地“新疆财政金融协同创新中心”。《财政学》《国家税收》2门课程获批自治区一流课程。
(一)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治学严谨。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2月29日(含)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2月29日(含)后出生。
(三)具有承担应聘岗位所需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
(四)身心健康,具备承担本职工作的生理、心理素质。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 |
02经济学 |
0201理论经济学 |
0202应用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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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0统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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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管理学 |
1204公共管理学 |
引进层次 |
安家费(免税) |
专项津贴 |
科研启动经费 |
职称评聘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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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领军人才 |
一事一议、一人一策 |
符合条件的,学校推荐申报自治区"天池英才"人才计划,每人可给子20~5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和每年最高30~100万元的相关经费资助(培养同期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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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 |
一事一议、一人一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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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骨干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
60万元 |
20万元/年,享受3年 |
20万元 |
到校工作后可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到校工作当年符合新疆财经大学职称评审条件的可参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副教授兑现专业技术四级待遇,享受2年(增资部分在津贴中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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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优秀人才 |
A类人才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
40万元 |
12万元/年,享受3年 |
20万元 |
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经审核认定符合要求的,按现有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当年可参评副教投,符合条件者投子资格并正式聘任.B类及以上青年优秀人才兑现专业技术七级待遇,博士后兑现专业技术四级待遇,享受2年(增资部分在津贴中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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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人才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
35万元 |
10万元/年,享受3年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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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人才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 |
30万元 |
8万元/年,享受3年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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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英才 |
一事一议、一团队一策 |
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并提交《新疆财经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文件命名为“姓名+专业名称+高校人才网”发送至邮箱:106832457@qq.com。【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若需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可咨询学院联系人,收到简历后,学院及时回复应聘信息,组织专家进行面谈和试讲,择优确定人选,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入事业编手续。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994-7993561 13139654134(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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