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抚州市市属高校、公立医疗机构、国有企业等纪检监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32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抚州市推进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及对象
1.引进单位: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抚州开放大学、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等8家事业单位;市属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城市文化旅游服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数字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属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属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农垦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等8家国有企业。
2.引进对象: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并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报名人员与引进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在报名时应主动报告。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岗位及条件
具体引进岗位、引进数量及条件详见《抚州市2024年度市属高校、公立医疗机构、国有企业等纪检监察系统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人事(聘用)关系(以编办办理下编手续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4.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三、网上报名
本次引进高素质人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考生可于
本次引进高素质人才免费报名,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在报名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核;已参加考核的,成绩一律无效。
特别提示:本次引进高素质人才的岗位为多个单位捆绑引进岗位,共设置2类岗位,分别为:纪检监察专干岗位1(岗位代码:101001001)、纪检监察专干岗位2(岗位代码:101001002),拟聘人员在本人报考的岗位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择单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对象为网上报名成功人员。资格审查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审查时间:
2.资格审查地点: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临川区文昌大道1290号);
3.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抚州市2024年度市属高校、公立医疗机构、国有企业等纪检监察系统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表》2份(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http://www.cscse.edu.cn);
(4)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材料(以编办办理下编手续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的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面试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
2.面试时间为15分钟,总分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当天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
4.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5.分数修正。同一职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成绩方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六、体检、考察、递补、选岗、公示及聘用
1.体检。按引进计划数,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按评分表的前四项要素得分高者入闱。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缺额,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
4.选岗。考察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选择聘用单位(如果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评分表的前四项要素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择聘用单位),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5.公示。考生选岗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6.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均纳入编制管理,均为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有企业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各用人单位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用人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本次引进高素质人才,所有引进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面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报考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管理科:0794-8222293;
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794-822980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抚州市2024年度市属高校、公立医疗机构、国有企业等纪检监察系统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抚州市2024年度市属高校、公立医疗机构、国有企业等纪检监察系统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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