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的独立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多学科发展的教学型本科院校,现有本科专业30个,在校生九千多人。学院坐落在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位于杭州湾北部的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科教新城内,占地近千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学院交通便利,紧临沪杭高速公路和杭浦高速公路,毗邻高铁海宁西站,离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直线距离10余公里。学院教学设施齐备,建有能满足教学需要的外语专业语音实验室、计算机机房、模拟法庭、网络实验室等各类专业实验室,并于2012年起陆续建成跨专业综合实训中心、金融实训中心、广告创意实验中心、艺术设计实验中心等特色鲜明的实验实训中心。学院环境幽雅,生活设施优良,是理想的教育、治学之地。
学院以"立足浙江,依托母体,创新发展,塑造特色"的办学指导思想为指引,以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使命,努力抓住机遇,创新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声誉和办学成绩,为浙江社会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招聘专业
金融学、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税收、财政学、劳动关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管理、物流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经济统计、应用数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广告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英语、军事理论等。以上各专业招聘人员数量若干。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5年专任教师招聘岗位说明。
二、招聘对象
(一)211、985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与专业相关工作一年(含)以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才;
(三)有其他专长的特殊人才。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
高层次人才引进主要面向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引进待遇详见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四、联系及应聘方式
应聘普通专任教师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聘登记表(专任教师)》(附件3),高层次人才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附件4);附个人技能、荣誉证书、论文材料,电子稿发送至dfzzb@zufe.edu.cn,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名称+高校人才网。
联系人:杨老师 0573-87571518
电子邮箱:dfzzb@zufe.edu.cn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35号信箱
邮编:314408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5年专任教师招聘岗位说明
序号 |
专业/学科方向 |
年龄上限 |
学历学位 |
性别 |
其他条件 |
1 |
金融学 |
45 |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
男士优先 |
毕业于985或211院校优先考虑,专业相近或相似,有实务部门工作经验的优先。 |
2 |
保险学 |
45 |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
男士优先 |
毕业于985或211院校优先考虑,专业相近或相似,有实务部门工作经验的优先。 |
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5 |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
男士优先 |
毕业于985或211院校优先考虑,专业相近或相似,有实务部门工作经验的优先。 |
4 |
经济学 |
45 |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
男士优先 |
毕业于985或211院校优先考虑,专业相近或相似,有实务部门工作经验的优先。 |
5 |
税收 |
35 |
硕士以上 |
不限 |
具有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6 |
财政学 |
35 |
硕士以上 |
不限 |
具有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7 |
劳动关系 |
35 |
硕士以上 |
不限 |
具有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8 |
工商管理 |
30 |
硕士以上 |
不限 |
专业功底扎实,有良好的科研潜力,热爱教育事业,沟通、表达能力较好 |
9 |
市场营销 |
35 |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
不限 |
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热爱教育事业。 |
10 |
人力资源管理 |
40 |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
不限 |
优先考虑科研能力强的学科带头人,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如专业对口国内名校,且科研能力很强的年轻硕士毕业生也可考虑。 |
11 |
工程造价与咨询、土木工程、建筑学、市政工程等专业 |
45 |
硕士以上 |
男士优先 |
有工作经验或者具备执业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
12 |
房地产经济和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 |
30 |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
男士优先 |
科研能力强、工作经验或者具备执业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
13 |
物流管理专业 |
40 |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
不限 |
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10年以上物流行业就职经历的求职者可酌情录用。 |
14 |
会计学 |
45 |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
男士优先 |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承担相应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遵纪守法,有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
15 |
财务管理 |
45 |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
男士优先 |
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承担相应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遵纪守法,有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
16 |
资产评估 |
45 |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
男士优先 |
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承担相应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遵纪守法,有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
17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5 |
硕士以上 |
不限 |
高级职称年龄条件可酌情放宽,具有突出科研成果优先考虑。 |
18 |
电子商务 |
45 |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
不限 |
高级职称年龄条件可酌情放宽,具有突出科研成果优先考虑。 |
1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5 |
博士2人,硕士1人 |
不限 |
高级职称年龄条件可酌情放宽,具有突出科研成果优先考虑。 |
20 |
统计学 |
45 |
博士1人,硕士2人 |
不限 |
高级职称年龄条件可酌情放宽,具有突出科研成果优先考虑。 |
21 |
应用数学 |
45 |
博士1人,硕士1人 |
不限 |
高级职称年龄条件可酌情放宽,具有突出科研成果优先考虑。 |
22 |
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学或国际商法或国际公法或国际私法) |
35 |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
不限 |
本科和研究生均毕业于五大政法院校或985或211大学或海外名校法学专业;通过司法考试;至少在CSSCI期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1篇。 |
23 |
经济法 |
35 |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
不限 |
本科和研究生均毕业于五大政法院校或985或211大学或海外名校法学专业;通过司法考试;至少在CSSCI期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1篇。 |
24 |
行政管理学或政治学 |
40 |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
不限 |
本科和研究生都毕业于国内重点大学行政管理学或政治学专业。 |
25 |
汉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方向) |
40 |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
不限 |
具有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26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字学方向) |
40 |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
男 |
具有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27 |
传播学(广告学方向) |
35 |
硕士 |
不限 |
具有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28 |
艺术学理论 |
40 |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
不限 |
具有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29 |
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与理论研究) |
35 |
硕士 |
不限 |
具有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30 |
产品设计(工业设计与理论研究) |
35 |
硕士 |
不限 |
具有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31 |
服装设计(服装工程) |
35 |
硕士 |
不限 |
具有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32 |
英语 |
40 |
硕士 |
不限 |
具有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33 |
军事理论 |
30 |
硕士 |
男 |
全国高校应届军事硕士毕业生,本科、硕士阶段就读军事相关专业,思想进步、为人正直、专项业务能力突出,科研能力强,有一定教学、实践经验,能够胜任军事理论的教学任务和学生军训管理工作,能够从事办公室行政工作。 |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人才类型 |
科研启动金 |
安家费 |
住房或购房货币补贴 |
备注 |
第一类人才 |
20-30万元 |
5-10万元 |
购房补贴80-150万元。(提供120-140平方米住房一套,超出部分由个人按政策购买。房款若低于购房补贴,学院按政策支付剩余的购房补贴。服务期满后房屋产权归个人。) | 主要面向在本学科领域造诣深厚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
学科领军人物 |
||||
第二类人才 |
10-20万元 |
3-5万元 |
住房补贴50-80万元。(提供120-140平方米住房一套,超出部分由个人按政策购买。服务期满后房屋产权归个人。) | 主要面向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
学科(方向)带头人 |
||||
第三类人才 |
5-10万元 |
2-3万元 |
提供100-120平方米住房一套,超出部分由个人按政策购买。服务期满后房屋产权归个人。 | 主要面向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
教学科研骨干人才 |
||||
第四类人才 |
1-2万元 |
住房补贴5万元。 | ||
其他紧缺型人才 |
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人才根据省人事厅和浙江财经大学人事管理,或海宁市人事局的有关规定,享受省属事业编制或海宁市事业编制。对于明确配偶随调的,学院负责在学院内部安排工作岗位,随调家属(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除外)实行人事代理制度。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聘登记表(专任教师)》(点击下载)
附件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