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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党校2018年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20     截止时间:2018-04-30      工作地点:浙江省台州市

一、单位简介

中共台州市委党校是在台州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规格正处级。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台人社发[2013]197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规定,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专职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

因学科建设的需要,我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名。具体为:

岗位类别

专业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
技术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政治学理论

3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备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不包括境外学历学位。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有志于从事党校教研工作,专业对口,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强的实证研究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胜任教学和科研工作;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境外学历学位。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底前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197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如具有专业相符的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则不受学历学位限制,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5)如有从事相关专业教学经历的博士研究生专业要求可适当放宽。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zhrss.gov.cn,“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om/

3.中共台州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tzswdx.gov.cn/“公告公示”栏)。

其中,中共台州市委党校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发送至tzswdx@126.com(需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和代表性论著2篇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邮件标题注明:所学专业+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材料原件可在考试前再行审核。

2.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合格人员名单。

报考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正高职称或博士研究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考试

考试包括考核(专业测试)与面试,分为科研能力考核(30分)、教学能力考核(60分)、面试(10分)三部分,综合成绩为100分。

1.科研能力考核

(1)方式:根据提交的本人代表性论著2篇评分;

(2)评分项目:论著出版、发表的级别、质量,课题研究思路,文字表达能力等。

科研能力达到20分以上(含)的进入教学能力考核环节。

2.教学能力考核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专题试讲;

(3)评分项目:内容阐述、讲课艺术、教态教风、所受启发等。

教学能力考核45分以上(含)的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评分项目:仪态举止、职业兴趣、个性品德,与党校教学科研岗位的适应性等。

若实际参加考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可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数。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全部考试结束后,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时在党校网站公布考试结果。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我校统一支付;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录)用的依据。

若体检、考察有任一项不合格或者在此过程中放弃应聘资格的,将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在党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中共台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自动丧失应聘资格。

五、监督与咨询

(一)监督

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6-88519393;

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0。

(二)咨询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中路33号 中共台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邮编:318000;

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0576-88585086;

传真:0576-88585011;

邮箱:tzswdx@126.com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本公告由中共台州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中共台州市委党校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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