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第一层次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人选、“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国家高级人才计划”长期项目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人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或与上述人员水平相当者。
第二层次人才:“国家特支计划”青年人选、“国家高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人选、“长江学者”青年项目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人选;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前两名;省部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负责人;省部级学术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或与上述人员水平相当者。
第三层次人才: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获得者,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哲社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负责人以外的前两名获得者,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人员;或与上述人员水平相当者。
第四层次人才:博士学位人员;博士后工作经历人员。
二、引进条件
(一)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要求和教学科研需要,身体健康,能在本校工作8年以上。
(二)全职引进人员的年龄要求:第一层次人才年龄不限,第二、三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50岁,第四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上各层次人才,特别优秀者经学校研究后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引进计划
招聘部门 |
招聘岗位 |
学历 |
学位 |
学科或专业要求 |
飞行技术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研究生 |
博士 |
力学、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信息与通信工程、导航、制导与控制、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心理学、人因或人机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航空工程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研究生 |
博士 |
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工程、航空工程 |
空中交通管理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研究生 |
博士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导航、制导与控制、测绘科学与技术、大气科学、数学、交通运输 |
计算机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研究生 |
博士 |
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金融数学、物理学、物理电子学、光学、计算机 |
外国语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研究生 |
博士 |
语言学或翻译学有关专业。本硕专业一致(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若在国外完成,专业须为语言学、文学、翻译等相关专业,且留学国家为英语国家) |
航空安全保卫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研究生 |
博士 |
法学、公安学、应用心理学 |
社会科学部 |
教学科研岗 |
研究生 |
博士 |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政治经济学、科学技术哲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 |
民航安全工程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研究生 |
博士 |
计算机、电子信息、应急管理、电路与系统、信息安全、消防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火灾方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油气储运、车辆工程 |
四、引进待遇
高层次 人才类别 | 应聘条件 |
安家费 (单位:元) |
科研启动经费 (单位:元) |
第一层次 |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人选、“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国家高级人才计划”长期项目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人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或与上述人员水平相当者 |
200-500万 或“一人一议” |
500万—1000万 或“一人一议” |
第二层次 |
“国家特支计划”青年人选、“国家高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人选、“长江学者”青年项目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人选;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省部科技进步奖或哲社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负责人;省部级学术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或与上述人员水平相当者 |
200-300万 或“一人一议” |
50-800万 或“一人一议” |
第三层次 |
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获得者,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哲社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负责人以外的前两名获得者,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人员;或与上述人员水平相当者 |
100-200万 或“一人一议” |
30-200万 或“一人一议” |
第四层次 |
博士学位人员;博士后工作经历人员 |
20-30万(基本费为20万,985高校相当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博士加5万元,博士后加5万,国外一流大学与科研院所博士加5万) |
理工科20万、 人文社科15万 |
五、待遇发放
(一)安家费。学校在高层次人才工作初期期满考核合格后的次月发放安家费,第四层次人才安家费一次性全额发放, 第一、二、三层次人才安家费发放方式“一人一议”。
(二)科研启动经费。学校依据《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优先安排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的立项及资助。
(三)第一、二层次人才采取“一人一议”的协议年薪制;博士后在工作初期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校内工资待遇享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之后按职称评聘情况享受相应待遇;其他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等。
(四)以上所有岗位均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六、应聘须知
(一)公开招聘的高层次人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全年实施。
(二)请应聘人员填写《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后连同个人相关应聘材料直接投递至gbk@cafuc.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学院名称、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0838—5182006、5182112
邮编:618307
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人事处
欢迎各位优秀人才加盟,欢迎来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干事创业,实现人生价值!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