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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2015年依托深圳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

发布时间:2015-3-18     截止时间:长期招聘      工作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一、招收单位简介

为发挥高校理论研究和地方实践经验的优势,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依托深圳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是宝安区委重要工作部门,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与宝安区行政学校、深圳广播电视大学宝安分校合署办公。校园占建筑面积25264平方米,在编人员37人,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12名。在编教师全部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其中副教授4名。该校科研成果丰硕,多篇文章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并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多次获得中央和省、市科研成果奖,先后荣获"全国示范性基层电大"、"广东省党校系统主体班次办学先进单位"、深圳市党校系统"科研先进工作单位"等称号。

深圳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于2012年10月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是目前深圳市唯一的人文社科类博士后流动站。深圳大学理论经济学是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设有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一级学科硕士点。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是该博士后流动站的依托单位,也是国内唯一一家专门研究经济特区问题的学术机构,在国内外享有较大影响。

二、2015招聘计划

研究方向
招收专业
人数
1
社区治理与公共政策研究
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
1
2
城市发展与转型研究
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环境科学
1

三、招收条件

(一)已取得博士学位(博士毕业两年以内),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全日制,进站前能获得博士学位);

(二)年龄在35岁以下,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

(四)全脱产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四、博士后待遇与工作条件

1、 深圳市政府待遇:

(1)按深圳市人事局有关博士后考核与津贴发放标准,12万元/年;

(2)出站博士后留深工作并与工作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提供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3)出站博士后符合深圳市后备级人才条件的,可以申请80万元的住房补贴。

2、深圳大学待遇:

(1)5万元/年基本待遇,按月发放;

(2)根据学校有关文件享受社保待遇;

(3)科研奖励: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者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博士后,深圳大学将给予一定的科研奖励;

(4)优秀博士后可按学校人事部门政策要求申请优先转为教师。

3、宝安区委党校待遇:

(1)参照深圳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标准发放岗位津贴;

(2)为在站博士后提供科研办公条件和生活公寓;

(3)协助深圳大学中国特区研究中心落实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的子女在站期间的常住户口、子女入托、入学事宜。

相关考核要求及具体管理规定,参见《深圳大学加强博士后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深圳市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博士后合作研究基地工作管理办法》。

五、联系方式

网 址:www.ccsezr.org (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

www.chinabact.com(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

电 话:0755--29990113、0755--29990031

联 系 人:赵老师、王老师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宝安区新安二路104号)

邮政编码:518101

 E-mail : 2855593548@qq.com5043684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