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4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管理人员。
一、招聘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路883号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收。
报名时间:6月9日至7月8日止。
2、资格审查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根据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初审审查的对象将通知面试,未进入面试者不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试讲、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身体检查
根据面试成绩与岗位招聘数量安排体检。统一组织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体检通过者由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考察。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8日。对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1年限制。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路883号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200431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68159620、56742012(13162224222),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0.06.08
附表:
2020年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说明
序号 |
专业(或研究方向) |
学历 |
人数 |
岗位 |
岗位要求 |
1 |
财会、计算机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1 |
会计 |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
2 |
新闻、哲学等相关专业 |
研究生及以上 |
1 |
文字采编 |
1.中共党员,具有党建理论基础与政治素养,掌握党群工作相关知识; |
3 |
政治学、教育学、汉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1 |
党办干事 |
1.中共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理论素养和政治敏锐度; |
4 |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教育管理、中文等相关专业 |
研究生及以上 |
1 |
组织干事 |
1.承担党委组织部门干部及基层党建相关工作; |
5 |
教育学、心理学、职业教育、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 |
研究生及以上 |
1 |
人事干事 |
1.负责学院招聘与教职工培训、师资队伍规划与建设等工作; |
6 |
会计、统计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 |
研究生及以上 |
1 |
人事干事 |
1.负责人事档案信息管理及薪酬管理工作; |
7 |
教育管理类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3 |
教务员 |
1.熟悉职业教育发展,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 |
8 |
建筑工程类或餐饮管理或食品安全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1 |
后勤管理员 |
1、两年及以上管理岗位经历; |
9 |
教育评价、管理,职业教育学或师范类院校专业 |
研究生及以上 |
1 |
教学督导员 |
1.承担学院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 |
10 |
教育评价、管理,职业教育学或师范类院校专业 |
研究生及以上 |
1 |
质量管理员 |
1.承担学校质量管理体系工作; |
11 |
行政管理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1 |
就业指导员 |
1.爱岗敬业,工作认真,熟悉就业相关政策; |
12 |
管理类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1 |
创业指导员 |
1.爱岗敬业,工作认真,熟悉创业相关政策; |
13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经济类及相关专业 |
研究生及以上 |
1 |
团委干事 |
1、中共党员,30周岁以下; |
14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经济类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1 |
团委干事 |
1.中共党员,30周岁以下; |
15 |
英语专业 |
研究生及以上 |
1 |
英语教师 |
1.年龄40周岁以下;具备优秀的英语翻译能力,口语突出,获得英语专业口语八级者优先; |
16 |
体育专业 |
研究生及以上 |
1 |
体育教师 |
1.年龄30周岁以下,体育教育或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专项); |
17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1 |
武装部干事 |
1.年龄35周岁以下,承担兵役管理及军事教育工作,中共党员; |
18 |
心理学相关专业 |
研究生及以上 |
1 |
心理健康教师 |
1.热爱心理工作,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
19 |
专业不限 |
研究生及以上 |
5 |
专职辅导员 |
1.年龄45周岁之下,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
20 |
会计学、审计学、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1 |
资产管理员 |
1.年龄35周岁以下,为人正直,吃苦耐劳,勤恳踏实,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适应高强度的管理服务工作等; |
21 |
汽车营销相关专业 |
硕士及以上 |
1 |
汽车营销专业教师 |
1.承担汽车营销服务专业相关课程教学工作及专业发展建设; |
22 |
人工智能、大数据、摸拟电路、数字电路、传感器控制及相关专业 |
硕士及以上 |
1 |
汽车智能技术 |
1.承担汽车营销服务专业相关课程教学工作及专业发展建设; |
23 |
教育管理、教育学等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1 |
教学秘书 |
1.承担日常教学管理相关工作,熟悉教学过程和教学规律,具备高效完成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的能力; |
24 |
汽车运用技术相关专业 |
研究生及以上 |
1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教师(专业带头人) |
1.承担汽车检测与维修等相关课程教学工作及专业发展建设,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车辆维修、钣金相关工作经验者学历可适当放宽到本科。 |
25 |
汽车营销相关专业 |
研究生及以上 |
1 |
汽车营销专业教师(专业带头人) |
1.承担汽车营销服务专业相关课程教学工作及专业发展建设; |
26 |
物流管理及相关专业 |
研究生及以上 |
2 |
物流专业教师 |
1.承担物流管理专业教学及协助实验室建设工作; |
27 |
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哲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党史及相关专业 |
研究生及以上 |
1 |
思政教师 |
1.中共党员; |
28 |
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 |
研究生及以上 |
2 |
教师工作部教师 |
1.中共党员;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与数据分析能力; |
29 |
教育学、职业教育相关专业 |
研究生及以上 |
3 |
科研员 |
1.承担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工作; |
30 |
数控机电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2 |
数控实训指导教师 |
1.承担数控、机电相关实训课程的教学工作; |
31 |
汽车车身修复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2 |
汽车实训指导教师 |
1.承担汽车车身钣金和汽车涂装等相关课程教学工作; |
32 |
车辆工程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2 |
汽车实训指导教师 |
1.承担汽车专业相关实训教学工作; |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0年7月8日。对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1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