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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5     截止时间:2018-10-31      工作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具有高层次、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3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首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学院高教研究所现有专职研究人员6名,其中二级教授1人,博士2人。自2014以来,研究所人员共成功申报省部级人文社科类课题11项,其中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青年)课题6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4项、重点课题1项。

研究所建有教育部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研究院(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中心研究所、宁波市教育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三方合建)、宁波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宁波市教育局直属研究机构)、宁波市"一带一路"职业教育研究基地、国家发改委-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一带一路"职业教育研究基地等研究平台,研究经费充裕。研究所主要研究方向包括:职业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咨询;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国别研究;职业教育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研究;职业教育援外研究;在非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研究;职业教育国际化的理论研究;宁波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政策评估和职业学校发展的实践指导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优惠政策

招聘类型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专业带头人

国际经济与贸易或国际商务专业带头人

专技

1

负责专业建设、教学团队、校企合作等工作,能承担1门以上核心课程教学,承担科研和服务工作。

经济类、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45周岁以下;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50周岁以下,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再可放宽5周岁。

商务英语专业带头人

专技

1

语言类、管理类、经济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乐器制造专业带头人

专技

1

艺术类、音乐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10年及以上高校教学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以下。

专任教师

电子电气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师(电气自动化、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电子信息)

专技

5

参与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科研和服务工作。

理工类、语言类、经管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艺术类、社科类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35周岁以下(其中对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对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在宁波市事业单位缴纳社保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建筑工程类专业教师

专技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40周岁以下(其中对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在宁波市事业单位缴纳社保的年龄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对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商务英语专业教师

专技

1

经济管理类专业教师(旅游管理、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物流、会计、市场营销)

专技

7

艺术设计专业教师

专技

2

机电类专业教师(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专技

4

化工、环保、药品类专业教师

专技

4

思政教师1

专技

1

化工实验室专职管理教师

专技

1

承担实验室日常管理及实践教学工作。

有5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实验室管理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以下。

思政教师2

专技

1

能承担《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政策》等思政课程教学,承担科研和服务工作。

思政类、法学、历史学、等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其中对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40周岁以下(其中对已在宁波市事业单位缴纳社保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

研究人员

职业教育研究

专技

1

从事职业教育政策研究,完成宁波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相关研究工作;从事院校研究,协助学院其他部门完成学院办学特色、办学模式、专业建设等相关研究;从事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研究;参与部门团队建设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

教育学大类,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或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优先。
博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

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

实训教师(建筑工程技术)

专技

2

负责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实训教学与指导,负责实训中心日常维护工作,承担社会服务工作。

土木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或“省首席技师”、“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荣誉获得者或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3、年龄45周岁以下。

实训教师(机电一体化、智能制造)

专技

2

承担机电一体化系统实训相关课程,负责阳明学院跨企业实训中心智能制造专业群实训教学与指导,承担企业技术服务工作。

机械、电子、模具、自动化等制造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1、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省首席技师”、“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荣誉获得者或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或具有高级职称;
3、年龄40周岁以下。

实训教师(模具)

专技

1

负责模具实训教学、技能竞赛等工作,能承担《数控零件数控加工》、《模具制作综合实训》等以上核心课程教学。

机械制造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注:职称、执(职)业资格取得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报名,但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报名,但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优惠政策:

1、博士工作第一年年薪18万(含公积金),第二年年薪20万;教授年薪22-25万。

2、学院根据宁波市相关政策,符合宁波市"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引进条件的,市财政分别给予80万和50万的安家补助,对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职称符合"高级人才"引进条件的,提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和在甬购房补贴合计30万元。特殊人才,购房补贴可面议。

3、学院对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和特别优秀人才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费:工科类6万;理科类4万;文科类3万。特殊人才,科研启动经费可以面议。

4、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以及高技能人才可租住学院人才公寓(廉租房)一套,廉租房按相关政策最长可租住6年。

5、学院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等高层次人才,协助安排其配偶的工作;根据市(区)教育部门相关政策,协助解决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子女入学问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其他岗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止。

2、报名办法:请应聘者下载附件,填完后发送邮件至nbpt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职称+高校人才网"。

3、资格初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人事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经主管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同意,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还将在高校人才网等网站发布。

(二)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其中实训教师(建筑工程技术)、实训教师(机电一体化、智能制造)、实训教师(模具)等岗位,采取"试讲(含专业技能测试)"的办法进行,会计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办法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直接"试讲"的办法进行。其中"试讲(含专业技能测试)"中的专业技能测试占40%。对于博士、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将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择专业、工作经历与招聘岗位最匹配的人员进行试讲。

1、资格复审

考试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属于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报名)、职称证书、户口本(户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其中应聘环境药品类(药品方向)专业教师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技术/技能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或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在考试成绩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试讲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并电话告知本人。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我校学院部系及专业设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序号

二级
分院(部)

专业

负责老师

联系电话

1

机电工程学院(海天学院)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工业设计

范老师

86891372
86891559

2

化学工程学院

工业分析技术、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药品生物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油气储运技术、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四年制)

苏老师

86894245

3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

陈老师

86894208

4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

李老师

86894250

5

工商管理学院(服务外包学院)

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会计专业

周老师

86891509

6

商贸外语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商务日语、商务英语、应用德语、应用韩语、应用西班牙语、计算机网络技术(中澳合作)

阮老师

86894216

7

艺术学院

动漫制作技术、工艺美术品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钢琴调律、乐器制造技术

胡老师

86891950

8

公共教学部(人文社科部、军体部)

思政人文教研室、体育教研室、数学教研室、公共英语教研室

周老师

86894204

9

阳明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

王老师
陈老师

62790252
62790273

10

高教研究所

职业教育研究

王老师

86891553

注:如需咨询,属于上述专业的应聘人员可直接与二级分院(部)的负责老师联系。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3层1313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联系电话:0574-86891327(胡老师),86891361(姜老师),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891931(李老师)。

附件: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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