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5 截止时间:2020-11-30 工作地点:四川省泸州市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位于中国酒城之长江之滨、沱江之畔,地处成渝双城经济圈核心区域和泸州大学城中心地带。前身是成立于1901年的川南师范学堂,朱德、恽代英等曾在这里辛勤耕耘,培育了吴玉章、曾德林、黎英海等知名校友。在校生近15000人,占地1271亩,建设总投资25亿元,办学条件跃居全省专科学校前列。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教师岗位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招聘岗位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本次招聘: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出国留学人员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相关材料提交时间为资格审查前。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通过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应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17:00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应聘材料电子版投递至指定邮箱(lzyrsc001@vip.163.com),电子邮件名称以“姓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高校人才网”的形式命名。以收到邮件自动回复为依据,确认报名成功。应聘材料要求:(1)附件材料包含: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2)应聘人员如系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应聘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资格初审。组织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2020年12月3日前,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四)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报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考核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后,进行心理测试,测试情况作为考核招聘参考。

五、考核程序

(一)考核时间。2020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结构化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40%、60%,总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公布。

(三)成绩公布。成绩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体检与考察。根据应聘岗位最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者以试讲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选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再次复审。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者以试讲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审核审定。综合考察情况,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报院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

(六)签约聘用。经学校同意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事、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本次招聘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本次招聘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七、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约的终止聘用合同。

(二)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八、其他

(一)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如在规定的日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予聘用。

(二)本招聘公告及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组织人事处0830-3151097

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处0830-3150495

学校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

附件: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附后)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16日

序号

二级学院

人才引进要求

备注

专业

年龄

学历学位

人数

1

商学院

信息管理与商务智能、信息系统与电子商务、企业营销与物流管理

3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

1

 

2

信息工程学院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智能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软件工程技术、软件开发环境与技术、虚拟现实与交互技术、数据库与知识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视觉与应用、网络与信息安全、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3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

2

1.具有企业实践经历(两年及以上对口企业实践经历)者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3

信息技术中心

网络空间安全、信息安全、网络安全技术与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大数据科学与工程、数据库与知识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计算机系统结构、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3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

2

1.本科为全日制,本科专业为计算机大类专业;2.持有国家软考“信息安全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网络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企业有从事相关工作经历5年以上,本科毕业学校为985/211院校者可放宽到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4

电子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力工程与管理、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气工程、高电压与绝缘

3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

1

本科为电气大类全日制。

5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3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

1

本科为电子信息大类或仪器大类全日制。

6

艺术传媒学院

钢琴

3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

1

 

7

运动健康学院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

40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

1

 

8

应用数学

40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

1

有数学建模比赛经验优先。

合计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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