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_高校人才网

辽宁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7-01 截止时间: 2020-12-31 工作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

一、学校简介

辽宁警察学院于201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是全省唯一一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肩负着为全省公安、司法等机关培养合格人民警察和培训在职公安民警的重任。学校创建于1960年,建校以来,已经为全省公安、司法等系统培养了3万多名优秀警务专门人才,毕业生已经成为全省各级公安、司法机关的业务骨干,在维护辽宁社会稳定、建设法治辽宁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学院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校园占地59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18.33万平方米。学院设置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公安视听技术、犯罪学、监狱学10个本科专业,设有交通管理、航空服务艺术、民航空中安全保卫3个非公安类本专科专业。学院有教职工编制580人,其中现有专任教师332人,教授44人,副高级以上教师175人,硕士研究生以上229人,博士18人,博士后4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880人。

学院坚持政治建校、特色立校、创新兴校、改革强校,形成了鲜明的公安办学特色,办学质量逐年提高,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先后建成“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大连基地”、“全国公安教育训练网络学院”、“公安部训练科技应用研发中心”、“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训练基地”、“公安部外警培训基地”和“辽宁省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基地”。学院获批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并通过试点项目验收,是全国唯一一所公安院校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部举办的创新成果展,并获副组长单位,学院培训工作获得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目前,学院正站在本科办学的新起点上,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警务专门人才,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校局、校校、校企合作,积极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把学院打造成辽宁高层次警务人才培养基地、公安警务理论和技术创新高地、公安民警训练的主阵地,主动服务公安司法实战,为辽宁公安事业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公安教育事业,德才兼备,敬业尽责,作风优良,乐于奉献。

(二)身心健康,具备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和人民警察录警资格条件。

(三)具有博士学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的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

3.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相关活动的;

4.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5.曾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6.本人、父母、配偶或子女具有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7.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楚,档案难以准确认定的;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9.本人有6个月以上非公派海外留学经历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岗位与数量

辽宁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简介

招聘
人数

招聘条件

学历

学位

专业

1

侦查系专任教师一

专业技术

从事侦查学专业教学及科研工作

3

研究生

博士

公安学类、公安技术类、法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2

侦查系专任教师二

专业技术

从事经济犯罪侦查专业教学及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公安学类、公安技术类、法学类、应用经济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会计与审计类

3

侦查系专任教师三

专业技术

从事犯罪心理学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公安学类、心理学类、教育学类、法学类、社会学类、工商管理学、哲学类、统计学类、历史学类

4

刑事技术系专任教师一

专业技术

从事刑事技术信息系统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物理学类、公安技术类、机械工程类

5

刑事技术系专任教师二

专业技术

从事犯罪现场勘查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法学类、公安学类、公安技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理学类、力学类

6

刑事技术系专任教师三

专业技术

从事物理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物理学类、力学类

7

刑事技术系专任教师四

专业技术

从事刑事图像技术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公安技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物理学类、机械工程类

8

治安管理系专任教师一

专业技术

从事治安学专业教学及科研工作

3

研究生

博士

公安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

9

治安管理系专任教师二

专业技术

从事交通管理工程专业教学及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公安技术类、交通运输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土木工程类、力学类

10

治安管理系专任教师三

专业技术

从事公安管理、公安学基础理论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公安学类、公共管理类

11

公安信息系专任教师一

专业技术

从事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教学、科研与实验室管理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公安技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12

公安信息系专任教师二

专业技术

从事公安视听技术专业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公安技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类、物理学类(声学)

13

公安信息系专任教师三

专业技术

从事高等数学、大数据分析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数学类、系统科学类

14

刑事司法系专任教师一

专业技术

从事犯罪学专业教学及科研工作

3

研究生

博士

公安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公共管理类、政治学类、应用经济学类、历史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15

刑事司法系专任教师二

专业技术

从事监狱学专业教学及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公安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公共管理类、政治学类、应用经济学类、历史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16

警察训练系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从事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教学及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公安学类、体育学类、军事指挥学类

17

安全保卫系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从事交通管理专业教学及科研工作

3

研究生

博士

法学类、公安学类、公共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18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从事思想政治理论教学及科研工作

3

研究生

博士

公安学类、哲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法学类、心理学类、历史学类、教育学类、理论经济学类

19

基础教研部专任教师一

专业技术

从事逻辑学教学及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哲学类、逻辑学

20

基础教研部专任教师二

专业技术

从事公文写作、大学语文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中国语言文学类

21

基础教研部专任教师三

专业技术

从事英语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英语语言文学

22

法学教研部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从事法学教学及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法学类

五、相关待遇

此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人员。专任教师岗位的博士享受安家费3万元、科研启动资金3-10万元(按学院科研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六、报名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至2020年12月31日止。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核,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下载填写《辽宁警察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发送至邮箱:lnpcrsc@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高校人才网

3.招聘工作流程详见学院官网(www.lnpc.cn)通知公告栏

联系人:安老师

报名咨询电话:0411-86729900

附件:辽宁警察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辽宁警察学院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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