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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16年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和网络信息中心副主任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27     截止时间:2016-08-24      工作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地处湖南省长沙市风景秀丽的湘江之滨、岳麓山下,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省财政厅协管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为广纳人才,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促进学校更好发展,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学校研究,拟向社会(不含校内)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1名、副院长3名,网络信息中心副主任1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院长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组织部,具体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计划与要求(见下表)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招聘计划一览表

部门

岗位

计划

学历/职称

专业(方向)

年龄要求

其它要求

工商管理学院

院长

1

博士且教授

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

50岁以下

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放宽到博士/副教授,年龄45岁以下。

会计学院

副院长

1

博士且副教授及以上

会计学

40岁以下

 

财政金融学院

副院长

1

博士且副教授及以上

金融学或数学(金融方向)

40岁以下

 

人文与艺术学院(筹)

副院长

1

博士且副教授及以上

新闻学、传播学

40岁以下

 

网络信息中心

副主任

1

博士且副教授及以上

信息技术类专业

40岁以下

 

合计

5

 

 

说明:50岁以下指196611日以后出生;45岁以下指197111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指197611日以后出生。2、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学校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待遇。

四、招聘范围

高等院校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五、岗位职责

负责二级学院教学、科研与行政管理等工作或网络信息中心管理工作。

六、任职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品行端正,诚信廉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创新意识、全局观念和团队精神,恪守职业道德。

(二)应聘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应分别具有高校二级学院(系)三年、两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相应的学科专业背景,在所在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突出;有先进的办学理念,治学态度严谨,熟悉教学规律,在教学改革和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应聘网络信息中心副主任应具有信息技术类两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三)能全职在学校工作。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4日至8月24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登陆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主页点击"人才招聘"入口注册,进入报名系统后对照应聘岗位类别,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第一学历起)、职称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扫描件上传到招聘系统。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才招聘系统入口:

http://rszp.hufe.edu.cn/ppygzz/control/ppzplogin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以及该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供现场核查。

(四)考核、考察

1、面试考核

(1)考核时间拟定为2016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考核形式为演讲答辩和学术能力考核。演讲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岗位工作的认识和自己的应聘优势;做好岗位工作的设想、思路和举措;运用理论、知识、方法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术能力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术水平。

考核满分为100分,演讲答辩和学术能力考核各占50分,每位应聘者的考核成绩为评委打分的平均分。

2、组织考察

(1)考核结果报书记碰头会同意后上报学校党委会审定确定组织考察对象。

(2)学校根据需要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领导能力、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查看"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

(五)体检、公示、聘用

1、体检

(1)考察结束后,将综合考察结果报书记碰头会同意后上报学校党委会,按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弃权,经学校党委会审定后,可从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公示

拟聘用人选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后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4、办理干部聘用手续

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干部聘用手续。

八、人员编制及待遇

1、列入湖南省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

2、工资、津贴和福利,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11029,13973166130(党委组织部,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电话:0731-88811107(纪检监察处)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1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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