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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启事

发布时间:2018-04-04     截止时间:2018-04-25      工作地点:广东省茂名市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为大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管理服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聘任制辅导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学校基本情况简介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华南地区唯一石油化工特色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广东省首批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

一、招聘名额

考虑到工科学校的特点,招聘男性辅导员5名、女性辅导员5名,其中1名专门负责我校易班建设工作。

二、薪酬待遇

聘任人员实行与事业单位薪酬体系基本相同的协议工资。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学位(2018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有高校或大中型企业工作经历的,根据其相应工作年限,在上述年龄基础上可增加不超过5岁。(注:年龄计算时间到报名截止时间);

(三)思想政治、教育学、心理学、网络信息等相关专业者优先考虑;

(四)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修养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获得过二级院(系)及以上表彰者优先考虑;

(六)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报名办法

1.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请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聘任制人员应聘报名表》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辅导员应聘登记表》,并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gupt2981161@126.com(邮件主体注明"应聘者姓名+应聘辅导员+高校人才网"),不符合上述要求者恕不受理;

2.报名截至时间:2018年4月25日。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考条件,我校2018年4月28日按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公布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主页及人事处主页通知公告栏,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初审人员名单,并按时到学校参加复审和考试。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在2018年5月8日当天,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复审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聘任制人员应聘报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8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往届毕业生提交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三)考试

1、笔试:2018年5月9日上午9:00组织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内容为高校辅导员工作所涉及的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当天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网公布。

2、面试:2018年5月10日上午9:00组织面试。分男女两个面试小组,面试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中择优进入面试。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人,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是否具备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所需知识及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议、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分按笔试、面试各占50%组成,按考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及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体检及心理测试

2018年5 月11日上午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由学校派专人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心理测试结果不符合辅导员工作要求者不予聘用,缺额按考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心理测试、体检情况,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校聘用人员,我校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8年5月30日前与我校签订毕业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签毕业就业协议书,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人事工作、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及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人事处处长任组长,学生处处长、监察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及纪检监察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纪律要求

1、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2、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聘任制人员应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笔试命题和阅卷专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评委由招聘领导小组在面试前30分钟(参加面试的考生集中后),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集中管理。

4、参与辅导员招考的命题人员、阅卷人员、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朋友参加考试的必须回避),命题人员、面试评委须签订保密承诺书。

5、凡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属参与辅导员招考的命题人员、阅卷人员、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属考生的即取消考试资格。

六、联系办法

1、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

2、邮政编码:525000

3、电子邮箱:gupt2981161@126.com

4、网址:http://www.gdupt.edu.cn

5、联系电话:0668-2981161

6、联系人:纪老师、杨老师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018年3月29日

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聘任制人员应聘报名表

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辅导员应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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