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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引进人才待遇

发布时间:2017-12-14     截止时间:全年     工作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引进人才优惠待遇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科研绩效奖励办法

附件2:福建工程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doc

单位:万元

类型

科研启动费

安家费

住房补贴

工资、福利待遇

工科

理科

文科

岗位奖金

其它

中国两院院士、学部委员、同类国(境)外院士

自然科学类≥1500
人文社科类≥500

安家费和住房补贴一事一议,未购房前提供200平方米精装别墅一套(供本人及配偶居住,无产权)

入编:岗位奖金不少于120万/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不入编:年薪不少于150万/年

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国家高级人才计划”人选(创新长期项目)

自然科学类≥1200
人文社科类≥300

安家费和住房补贴一事一议,未购房前提供200平方米精装别墅一套(供本人及配偶居住,无产权)

入编:岗位奖金不少于80万/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不入编:年薪不少于100万/年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自然科学类≥1000
人文社科类≥200

安家费和住房补贴一事一议,未购房前提供200平方米精装别墅一套(供本人及配偶居住,无产权)

60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自然科学类≥500
人文社科类≥150

安家费和住房补贴一事一议,未购房前提供200平方米精装别墅一套(供本人及配偶居住,无产权)

40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国家“国家高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青年学者项目

自然科学类≥500
人文社科类≥150

≥50

≥100

35

 

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全职项目)、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领军人才、“闽江学者”特聘教授

自然科学类≥300
人文社科类≥75

≥30

≥70

24

 

 

作为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引进的博士生导师、教授

50~300

40~100

35~75

20

39~49

★入选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和受聘为苍霞杰出学者、苍霞特聘教授、苍霞青年学者的相关待遇详见备注4、5。
★青年优秀人才可申请直聘、预聘教授或副教授。
★尚未具有副教授职称的青年博士后、博士,享受三年副教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奖励性绩效工资。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30

20

10

10

26~31

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海外背景的博士

16

12

8

8

21~26

博士

12

8

5

6

19~24

引进团队

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成员享受以上相应人才类型的引进待遇;其它相关配套条件面议。

备注:
1、生活津贴:凡属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范围之内的省外、海外引
进人才,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享受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
,发满5年。高水平领军人才和杰出人才生活津贴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享受每人每月5000元、4000元不等的相应待遇。
2、住房补贴:包含省引进人才住房补助。
3.未领取住房补贴且在福州未购房者提供免租金学校周转房或租房补贴(学科带头人每月2100元,教授每月1500元,博士或副教授每月1200元),为期三年。
4、入选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每年20万元的岗位奖金。
5、聘为苍霞杰出学者、苍霞特聘教授、苍霞青年学者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外,同时分别享受每年10万元、7.5万元、5万元的工作津贴。
6、符合“国家高级人才计划”、“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类)”、“福建省闽江学者奖励计划”、“福建青年拔尖人才”等各类人才项目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学校给予支持推荐申报,入选后可享受相应待遇.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350118

联系人:傅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3042,22863047

传真:0591-22863047

学校网址:www.fjut.edu.cn

E-mail:rsc@f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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