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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05     截止时间:2018-06-21      工作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东莞理工学院是公办本科高校。2015年9月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决定省市共建,五年投入35亿元,把东莞理工学院建设成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为广东省和东莞市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

2015年9月以来,学校共引进了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青年博士200余人,其中两院院士7人、外国院士1人、国家"长江学者""杰青""国家高级人才计划"等39人。实现市"青年国家高级人才计划"和学校"珠江人才计划""珠江学者""青年珠江学者"零的突破。建成省级科研平台23个、市级科研平台23个,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东莞理工科技创新研究院,成立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集群注册有限公司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投融资基金1亿元,依托学校建立的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东莞),已经联合中山大学等5所大学,认定13家基地首批创新培养示范点建设单位,学校9个工科本科专业进入省内一本批次招生,在10个省份实现一本批次招生,已建设9所特色产业学院,建成海外人才工作站,设立了台北教育文化交流中心,实现了良好的开局。

学校现有计算机网络与安全学院、电子工程与智能化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能源技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育学院(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粤台科技产业学院、国际学院、中法联合学院等二级教学机构。

东莞理工学院迎来了超常规发展的崭新阶段。我们以最诚挚的心,期待您加盟,共创美好未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12名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对象

2018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全脱产)。

三、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12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四、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东莞理工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第一学历要求全日制(全脱产)本科毕业。

(5)有志于从事高校辅导员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1)登陆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系统(网址:http://GKZP.dgut.edu.cn)注册并报名。

(2)按要求在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系统中填写报名信息并将须提交的全部应聘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上传到公开招聘系统。

未按要求在报名系统报名的,视为无效。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自公布日期起至2018年6月21日下午17:00。报名截止时间以在公开招聘系统上提交信息的时间为准。

4、联系方式

人事处通讯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23808;联系人:危老师;联系电话:0769-22861078;电子邮箱:rsc@dgut.edu.cn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自报名截止时间起至2018年6月25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以及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名单在东莞理工学院网站予以公布。报名者届时登陆网站,查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按时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时间:2018年6月30日下午2:30-4:30。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设定60分为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东莞理工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必要时,根据岗位要求,面试测试要素可作适当调整。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设定80分入围分数线,80分及以上者入围。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入围者中,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五)体检

人事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东莞理工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九)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基本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系统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入职前,应聘者的学历、学位、职称等须进行鉴定、登记。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可随时展开调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验证证书。

(三)拟聘人员于外市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市人力资源局职称确认,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四)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人力资源局网站、东莞理工学院网站查询。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http://rlzyj.dg.gov.cn/

东莞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dgut.edu.cn

咨询电话:0769-22861078;联系人:危老师

东莞理工学院

2018年6月1日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

序号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岗位
代码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政治面貌

其他要求

1

专业技术岗位

专职辅导员

FDY01

8

不限,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A0305)、教育学(A0401)、心理学(A0402)、法学(A0301)、社会学(A0303)及理工科等学科背景优先。

研究生/硕士

中共
党员

  1. 身心健康,品德优良,热爱学生工作;                                                        2.应届毕业生(全脱产,不含暂缓就业人员);

3.担任过本科院校校级团学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或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或二级学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分团委(团总支)书记、副书记职务者优先;
4.具有较强文字表达、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本岗位需入住男生宿舍,限男性报考。         

2

专业技术岗位

专职辅导员

FDY02

4

不限,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A0305)、教育学(A0401)、心理学(A0402)、法学(A0301)、社会学(A0303)及理工科等学科背景优先。

研究生/硕士

中共
党员

1.身心健康,品德优良,热爱学生工作;                                                        2.应届毕业生(全脱产,不含暂缓就业人员);
3.担任过本科院校校级团学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或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或二级学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分团委(团总支)书记、副书记职务者优先;
4.具有较强文字表达、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本岗位需入住学生宿舍。

小计

12

 

备注: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确定; 

2.学生干部工作经历需出具学校团委或二级学院加盖公章的证明、聘书或正式文件。

附件2:应聘者需提交材料清单

1.个人简历

2.《东莞理工学院人才信息登记表》

3.毕业证(从本科到最高)

4.学位证(从学士到最高)

5.职称证(从初级到最高)

6.学历学位验证证书(在考察阶段前提供)

7.身份证

8.执业资格证书(有则提供)

9.外语等级证书(有则提供)

10.计算机等级证书(有则提供)

11.获奖证书(有则提供)

12. 担任过本科院校校级团学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或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或二级学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分团委(团总支)书记、副书记等职务的证明(需出具学校团委或二级学院加盖公章的证明、聘书或正式文件)

13.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注意:

1.填写《东莞理工学院人才信息登记表》时,请勿改变表格的结构。

2.扫描证件时请把分辨率调为100dpi,并将图片转换成jpg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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