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_高校人才网

长江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3-07 截止时间: 详见正文 工作地点: 湖北省荆州市

一、单位简介及招聘计划

长江大学是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主要职责是: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3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附后)。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长江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czp.yangtzeu.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硕士专任教师、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25日。

博士专任教师及高层次人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邮箱:rcyj@yangtze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所学专业+高校人才网)或现场报名(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1号长江大学人事处,联系电话:0716-8062195)的方式。

(三)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从1月1日起算,例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硕士研究生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博士专任教师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五年制本科年龄可放宽至36周岁及以下,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T1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期刊目录以最新《长江大学科技成果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1﹞138号)为准;近5年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或有海外(境外)教育经历的,或有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艺术、教育、体育、外语、临床医学、人工智能及大数据、电气工程专业的博士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所需专业的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海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开考比例:招聘要求学历为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按照1:1的比例开考。其他岗位按照1:3的比例开考;低于1:3比例的岗位,以实际参加人员数量为准。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学术论文、外语水平、任职经历、年龄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四、考核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长江大学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根据招聘人才类别和层次的不同,按以下程序组织公开招聘:

(一)笔试

1.专任教师及高层次人才

专任教师及高层次人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招聘要求学历为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及高层次人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专任教师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未达到1:3比例,保留该岗位,根据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笔试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未达到1:3比例,根据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1.专任教师及高层次人才

专任教师及高层次人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法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

2.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采取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评委提问等相结合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动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若面试人数不足1:3,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准。

总成绩计算方式:面试结束后,专任教师及高层次人才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测试与考察

测试包括心理测试和体检两个部分。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测试环节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测试分别由长江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长江大学指定医院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心理测试、体检合格人员要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江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rczp.yangtze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若入围人员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在公示期间被发现有影响录用情况,或拟聘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长江大学的防疫工作安排,具体防疫要求将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考核等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长江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rczp.yangtzeu.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长江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czp.yangtzeu.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6-8062195(长江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716-8060598(长江大学纪委)​

附件:长江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后)

内设机构

职位名称

招聘计划

职位描述

岗位所需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它条件

地球科学学院

地科学院专任教师

6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

地物学院专任教师

4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地球物理学、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资源与环境学院

资环学院专任教师

4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利工程、大气科学、生物学、环境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石油工程学院

油工学院专任教师

7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资源与环境、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力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矿业工程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农学院

农学院专任教师

5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作物学、作物遗传育种、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生态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植物生理学、农药学、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植物营养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壤学、气象学、摄影测量与遥感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农学院

农学院非专技

1

实验室管理工作

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园艺园林学院

园林学院专任教师

3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园艺学、果树学、蔬菜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植物学、生态学、风景园林学、城乡规划学、建筑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园艺园林学院

园林学院硕士专任教师

1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风景园林学、美术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动物科学学院

动科学院专任教师

2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畜牧学、兽医学、生物学、水产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生命科学学院

生科学院专任教师

4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生物学、生态学、生物工程、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学院专任教师

3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机械工程、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石油与天然气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学院硕士专任教师

1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设计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化工学院专任教师

2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城市建设学院

城建学院专任教师

2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城市建设学院

城建学院硕士专任教师

1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建筑学、城市规划、工程管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电子信息学院

电信学院专任教师

2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电气工程、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子科学与技术、电路与系统、电磁场与电磁波、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电子信息学院

电信学院硕士专任教师

1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电气工程、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级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子科学与技术、电路与系统、电磁场与电磁波、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计算机科学学院

计科学院专任教师

3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信息与数学学院

信数学院专任教师

2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数学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物电学院专任教师

3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物理学、光学工程、物理电子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化学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医学部

医学部专任教师

3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学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医学部

医学部非专技

1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临床医学院

临床医学院专任教师

4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临床医学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管学院专任教师

3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经济学、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教育与体育学院

教体学院专任教师

2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系统科学、哲学(外国哲学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教育与体育学院

教体学院硕士专任教师

2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学前教育、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篮球、排球、健美操、羽毛球、田径、足球、户外、武术)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体育类硕士要求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或国家二级教练员(裁判员)证书,并在国家级体育竞技比赛中获得前六名或省级获得前三名。获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健将称号者可放宽年龄、论文、外语条件。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院专任教师

3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哲学、经济学、历史学、中共党史、教育学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

人文学院专任教师

2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历史学、课程与教学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

人文学院硕士专任教师

1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新闻传播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法学院

法学院专任教师

3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法学、社会学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外国语学院

外语学院专任教师

1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外国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翻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专任教师

1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艺术学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及以下

 

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硕士专任教师

2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艺术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舞蹈、阮、柳琴专业方向。

计划财务处

计财处非专技

1

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

会计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网信中心

网信中心非专技

2

从事学校网络建设、管理和运维运营服务等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数据分析、计算机技术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基本建设处

基建处非专技

1

从事工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

土木工程、建筑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人事处

高层次人才

4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专业不限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5周岁及以下

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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