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才网—国内访问量、信息量领先的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高校人才网>中小学招聘>幼儿园>

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幼儿园2021年度公开招聘6名幼儿教师启事

华中科技大学为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

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幼儿园(主校区幼儿园)为湖北省、武汉市两级示范幼儿园,多次获得“武汉市先进幼儿园”、“湖北省园本教研及制度建设先进幼儿园”等荣誉。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幼儿园(医学院幼儿园)为武汉市示范幼儿园,多次被评为武汉市硚口区绩效管理先进单位和硚口区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先进集体。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以人才派遣方式公开招聘幼儿教师6人。

一、招聘岗位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hr.hust.edu.cn/__local/8/2D/0C/73B54AFF599986AE42E1693E672_8CA9CA2B_2C7A.png

 

二、应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质,能履行教师义务,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善于沟通与合作,有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3.具有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111以后出生)。

5.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优秀师范类、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学前教育专业人员优先考虑。有工作经历者工作期间应表现优秀。

6.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不能按期毕业及入职报到者,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1.系统报名。请于2021125前登录华中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报名,统一填报“附属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网址http://employment.hust.edu.cn/

请按要求完整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学习、培训及工作经历信息,在“获奖情况”等项目中列明市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与所获奖项,并上传如下材料扫描件:

1)本科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者,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上传《毕业生推荐表》

2)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

3)普通话水平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5)职称证书;

6)本人简历;

7)市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与所获奖项;

8)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证书等其他材料。

请确认所填简历信息真实、完整、无误,简历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因简历信息填写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2.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及报名情况,按相关程序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报名人数不足或通过初筛人员较少时,缩减本次招聘计划或停止本次招聘工作。

3.考核: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等程序。

4.心理测评:学校统一组织通过考核人员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作为确定拟招人员的参考依据。

5.双向选择与用人单位考察:考核通过人员填报意向单位。用人单位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招人员。

6.体检,公示。

7.审批,办理相关手续。拟招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报批材料,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凡与华中科技大学及其直附属单位教职员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2.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人事处:http://hr.hust.edu.cn/

人才招聘网:http://employment.hust.edu.cn/

3.因拟招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用人单位考察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4.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已入职人员,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5.联系方式

人事处:马老师,联系电话:027-87542427(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联系邮箱:personnel@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幼儿园:范老师,联系电话:027-87559045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幼儿园:凌老师,联系电话:027-83692423

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拨打监督电话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27-87543616

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11112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r.hust.edu.cn/info/1092/5062.htm

 

查看次数: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网官方微信(微信号:Gaoxiaojob)。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推荐信息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