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相关规定,金湾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内副园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市西部新城核心区,东临香港、澳门。金湾依托区内陆空立体交通枢纽区位优势,重点打造区域产业发展新优势,建设成为珠海西部生态新城中心城区、珠海辐射国内国际的综合交通枢纽、珠海西部创新发展的先行区和珠海西部优质公共服务中心,引领珠海西部生态新城实现跨越发展。金湾区已成为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良、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现代化海滨新区。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相关情况。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资历条件:全国范围内幼儿园现任副园长,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本次招聘过程中,以虚假信息应聘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按照珠海市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金湾区公办幼儿园编制和人事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关薪酬待遇。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服从教育主管部门和聘用单位统一调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方法如下: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现场资格确认方式,即:在“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审查通过的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9月2日17:00截止。
3.网上报名进入方式:有两条途径,一是直接登录https://jszp.jwjy.net/pc/login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二是关注“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资讯”-“教师招聘”栏目进行报名,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需同时上传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图片或照片。
(二)资格审查。
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在比对报考人员资历、工作实绩的基础上,按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人选。如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5人,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本人持身份证和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提供扫描件或相片)和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2)教师资格证;(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5)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附件1);(6)各类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7)《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在报名表上粘贴大一寸近期免彩色冠照片1张。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现场审查时间地点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者主动关注查询。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幼儿园管理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面试成绩无合格者,将取消招聘计划。
现场审查和面试时间:9月17日上午8:00,面试地点:珠海市金湾区航空新城小学。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成绩合格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若有拟聘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面试人员健康申报及核酸检测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前14天及以上主动在“粤康码”上进行健康申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记录有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确保粤康码为绿码。出现异常的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粤康码注册使用说明见附件2)
2.资料审核和面试当日,考生进入考场前配合体温检测,科学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粤康码上每日健康申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检测日期为9月7日及以后)。
(二)考生入场、候考和考试要求
1.按上述资料审核和面试报到时间,考生沿体温检测通道,分散有序入场,保证间隔。所有考生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逐一检测体温等,并提供前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证明进行核验。检测体温异常和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考生,取消笔试、面试资格审核和面试资格,并按规定及时就医排查。
2.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用考场提供的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考试过程考生科学佩戴口罩。
(三)下列情形的考生取消参考资格:
1.面试前14天内到过中风险或高风险地区。
2.面试前14天内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
3.面试前14天内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过(场所或其它)。
4.面试当天有下列症状之一或前14天内有下列症状之一未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的。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
5.面试当天拒不遵守考场防疫工作要求。
6.省防控指引(粤卫疾控函[2020]102号)规定的情形。
(四)如考生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将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
六、有关事项
1.应聘者参加面试的往返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应聘者,如因其主管单位原因无法办理调动入编手续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4.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情况。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杨老师、吴老师0756-7263977,监督投诉电话:黄老师、张老师0756-7262786。
附件1: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doc
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
来源:
http://www.jinwan.gov.cn/zwzx/tzgg/content/post_2627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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