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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宁波艺术实验学校2021年11月面向2022届华东师大优秀毕业生选聘4名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1-12
  • 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6日
  • 所属省份浙江
  • 工作地点宁波
  • 栏目分类浙江中小学
  • 招聘人数:4名

为加快推进学校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为培养和储备鄞州未来教育名家提供人才保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开展面向华东师范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生选聘高层次教育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华东师范大学宁波艺术实验学校(宁波市第十九中学)教育集团系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直属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鄞州区地处浙江省宁波市中心城区,是全市的经贸中心、科教中心和行政中心。鄞州区区域面积814.2平方公里,下辖15个街道、10个镇,常住人口161万。2021年上半年GDP1190亿元,总量全市第1,全省第2。鄞州区现有事业编制教师7千多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关心教育事业发展,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地位,年均财政投入近30亿元。华东师范大学宁波艺术实验学校地处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地块,与宁波市政府毗邻,学校设施条件处于全市领先地位。2021学年学校在东部新城新增明湖校区,设计规模66班。学校的办学愿景:办一所最适合师生发展、省市顶尖的基础教育典范校。

二、选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按对应的专业报名。

岗位(学科)

招聘指标(数)

对应专业

初中语文

2

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专业,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汉语国际教育二级学科专业

初中数学

1

数学一级学科专业,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二级学科专业

初中科学

1

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一级学科专业,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二级学科专业

注:1.岗位均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研究生按所学专业进行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如确实相似或相近的专业由考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成绩单。

2.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专业按照所学专业方向报考。上述专业报考人员需提供在读学校相关专业侧重方向证明及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3.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具体通过以下链接查阅:

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sy/glmd/264462.shtml

三、选聘对象

华东师范大学2022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四、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2022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930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21231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选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上述时间均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9211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9011以后出生。

4.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日起~1116日中午11:00进行网上报名,1117日下午12:0016:30在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210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即日起至1116日中午11:00前,将本人填写的《华东师范大学宁波艺术实验学校面向2022届华东师大优秀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1)及相关材料拍照后打包发送至邮箱:14692254@qq.com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1)《华东师范大学宁波艺术实验学校面向2022届华东师大优秀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1,需本人提早下载填写并粘贴照片)

2)身份证(现场校验原件,收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3)毕业生推荐表(需加盖毕业院校相关公章,现场校验原件,收复印件);

4)现在读学生证(现场校验原件,收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现场校验原件,收复印件);

6)《考生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2,需本人提早下载填写);

7)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等(现场校验原件,收复印件)。

3.每位报考人员在同一考点内只能报考1个岗位。

4.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聘岗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指标。若有指标核减或取消的,将由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负责通知报名考生。对原报考的选聘岗位取消且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本人确认调整后可参加其他相应岗位的考试。

5.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将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现场发放《考试通知单》。

(二)面试

若现场确认通过的报考人数超过选聘计划数6:1比例的,需先进行初试,初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初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确定选聘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考试通知。试讲主要考察课堂教学能力及教育教学综合技能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以及参加入围体检对象及预签约有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2小时内由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负责通知。

(三)预签约

入围体检对象须进行预签约,考生须提供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现场进行签约。因入围体检对象放弃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预签约所产生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

入围体检对象须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华东师范大学宁波艺术实验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因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该岗位选聘计划数1:2比例内(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录用人员即可与选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对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在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鄞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选聘录用手续。

拟选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选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六、选聘相关政策

(一)此次选聘人员录用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个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选聘录用人员参照聘用单位同级人员享受相应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各项待遇。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给予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

(三)选聘录用人员实行导师培养制,由相应学科市、区名师进行一对一的帮带指导,并可优先参评教坛新秀,聘用三年后优先晋升岗位等级。

七、防疫相关事项

1.本次选聘将根据上海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规定,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所有考生进入考点现场当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考点城市健康码行程码绿码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

3.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4.考生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在考试入场前交给考务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咨询电话:1368585060713567834413(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本次选聘监督电话:0574-89292903(鄞州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

附件:

1.华东师范大学宁波艺术实验学校面向2022届华东师大优秀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

2.考生健康申报表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

20211112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chools.ecnu.edu.cn/page/8/1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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