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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第一中学2021年公开招聘1名教师公告(四)

  • 发布时间:2021-08-19
  • 截止日期:2021年8月27日
  • 所属省份浙江
  • 工作地点:嘉兴市
  • 栏目分类浙江中小学
  • 招聘人数:1名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嘉兴市教育局同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第一中学在全国范围内招聘高中数学竞赛教练1名(为事业单位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省嘉兴市第一中学是嘉兴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创办于1902年,是浙江省历史最悠久的学校之一。1981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首批办好的18所重点中学之一;1996年,学校被评为省一级重点中学;2013年,学校被评为浙江省首批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全省32所)。学校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之畔,校园占地158亩。现有48个高中班,学生2000多人,教职工近200人。学校自创办以来,培养学生四万余人,其中包括茅盾、郁达夫、金庸等名人和两院院士12名。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所需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数学竞赛教练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指导学生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赛区一等奖及以上,或本人曾获得省高中数学预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预赛二等奖)及以上;2.符合嘉教人[2018]207号文件中以下条件任意一条:A类教育高层次人才第4点;B类教育高层次人才第4点;C类教育高层次人才第4点;D类教育高层次人才第3点。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3.本科学历及以上,具有相应的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要求,须于2021827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应教师资格证。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出具由学校核发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须于2021827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必须在正式报到后的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827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5827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7.2019届、2020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如果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

(二)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3.本科学历及以上,具有相应的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要求。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应教师资格证。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827以后出生),符合嘉教人[2018]207号文件B类人才及以上条件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7.在职教师进入体检前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嘉兴市属教育系统已实行“市管校聘”管理改革,公办学校间的在职教师流动按“市管校聘”跨校竞聘方式进行,不再通过公开招聘方式。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827

应聘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lanxing12345@qq.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姓名”,相关报名材料面试前提供原件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

2.报名材料

1)填写报名登记表(粘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6)指导学生参加或本人参加高中(大学)学科竞赛经历证明及获奖证书。

7)一篇应聘者近三年撰写的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发表或获奖的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请附相关佐证材料)。

82019届、2020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需提供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佐证材料。

9)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进入体检前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提供书面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

3.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二)考试(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核采取现场面试或网上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8人(含8人)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8人的,则需对应聘人员递交的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以现场或网上论文答辩的形式进行评定。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的1:8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评定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827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嘉兴市第一中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符合嘉兴市人才引进政策的教师,按有关规定给予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2500/月,补贴期限不超过10年;硕士1000/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35万元/人、硕士15万元/人。

五、监督和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教育局、嘉兴市第一中学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教育局、嘉兴市第一中学按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市第一中学校园外网http://www.jxedu.net/,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282206082822061

联系人:周老师,沈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850331(市纪委市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0573-82228947

附件:1.嘉兴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嘉教人[2018]207号《嘉兴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部分内容摘要

嘉兴市第一中学

2021818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jxedu.net.cn/art/2021/8/18/art_203_917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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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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