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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快学院改革发展,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吸引优秀高层次人才来校工作,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提升人才队伍规模和质量,服务学院“双高计划”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和《浙江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局、省司法厅同意,学院开展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一、引进计划及要求

本次面向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4名。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符合相关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条件。

3.达到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调任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要求

1.法学教学教师1。专业要求: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2.数字安防教学教师1名。专业要求: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软件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数字安防、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

3.信息安全教学教师1名。专业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4.体育教学教师1名。专业要求:体育教育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学。

(三)资历条件

本公告所指的高层次人才应当符合以下资历条件之一:

1.教授。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科研能力强、成果突出;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身体健康。

2.研究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程研发能力强、成果突出;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身体健康。

3.博士。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科研能力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身体健康。

4.高技术技能人才。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在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家级以上竞技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以上奖项,或获得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名师)、劳动模范等技术技能类的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身体健康。

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其他参照上述资历条件执行,符合上述条件12的高层次人才须在197411日(含)之后出生,符合上述条件34的高层次人才须在197911日(含)之后出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符合上述条件12的高层次人才须在19741031日(含)之后出生,符合上述条件34的高层次人才须在19791031日(含)之后出生。

二、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本公告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zjjy.com.cn)、高校人才网(http://www.gaoxiaojob.com/)等平台分别发布。

(二)报名

报名人员在2020914日—925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下列材料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zzb@zjjy.com.cn,邮件主题名为:报名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1.《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提供学信网认证。

3.获奖材料: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4.近五年或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的代表性论著、主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及其他可以证明本人业绩材料:论文(含期刊封面和论文内容、注明期刊级别详细信息并提供检索证明或收录查询报告)、著作(含封面及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信息)、项目(含立项文件或结题证书)、专利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三)组织审核

学院政治部会同用人部门、学术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学术水平评价。

(四)面试

根据审核情况,在征得人才原工作单位同意的基础上,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数量不受报名人数比例限制。政治部协同相关部门对人才的教学能力进行评价认定,一般采用面试(试讲)方式进行,并出具书面评价认定意见。

(五)体检和考察

经政治部部务会研究通过后,形成拟引进人才体检考察建议名单。经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按1:1确定并公布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学院认可近一年以内由工作单位组织开展的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结果。体检合格的,由政治部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才考察工作。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政治部部务会研究和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形成拟引进人才名单。分别在学院和人才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经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政治部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或调任等手续。

在高层次人才引进过程中,因拟引进人才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查实严重问题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政治部报学院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在人选中依次递补。

三、联系方式

有关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具体问题,请与学院联系。

咨询电话:0571-86918625(政治部)。

监督电话:0571-86918791(纪检监察办公室)。

附件: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20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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