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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学校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11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011之后出生),紧缺学科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511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511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011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1231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岗位编号以A开头的为长期招聘岗位表,自公告发布15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学校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编号以B开头的为短期招聘岗位表。

1、长期招聘岗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5229:002020831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5239:0020209716:00

2、短期招聘岗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5229:00202065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5239:00202066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或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以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为准。短期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上公告(http://rsc.jsit.edu.cn)、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长期招聘岗位的考试方式为面试。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短期招聘岗位的考试方式为试讲、专业测试及面试,具体内容如下:

1、试讲。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授课水平。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并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专业测评办法及具体时间将通过网上公告(http://rsc.jsit.edu.cn)、张贴告示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测评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公布。试讲和专业测试结束后,在试讲和专业测试合格者中,根据两项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网上公告(http://rsc.jsit.edu.cn)、张贴告示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教师岗位的总成绩=试讲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三)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以上材料请考生提供复印件一份,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四)所有招考工作(长期招聘岗位自考核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短期招聘岗位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本次招聘不再进行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0-832968160510-83296019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联系人:周老师、朱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0-83298150

联系人:何老师、吴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83236078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0521

附件岗位表.xlsx

来源: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0/5/21/art_44465_9150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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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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