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下面简称"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环保类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省教育厅。学院主要承担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承担全省环境保护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开展环境保护及相关行业的科技研究及社会服务工作;开展国内外校际学术交流和教育科研合作。现学院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诚聘人才。
一、应聘条件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爱岗敬业,积极进取;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除具备上述条件以外,各岗位的具体条件如下:
招聘岗位 |
需求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工作经验 |
职称及其他条件 |
备注 |
安全健康与环保专业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法律、安全相关专业(环境法专业优先) |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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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投递截止时间为8月25日;参照在编人员待遇。 |
计算机实验室管理员招聘公告 |
1 |
大专及以上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不限 |
热爱高职院校工作,具有学生干部经验优先 |
简历投递截止时间为7月18日;按临聘人员待遇。 |
继续教育部综合管理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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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投递截止时间为7月18日;按临聘人员待遇。 |
继续教育部培训项目管理员 |
2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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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投递截止时间为7月18日;按临聘人员待遇。 |
清洁生产与减排技术专业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 |
化学工程及技术、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应用化学等相关专业 |
具有两年以上高校工作经验 |
无 |
简历投递截止时间为7月18日;参照在编人员待遇。 |
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 |
1 |
硕士及以上 |
法律、财会等相关专业 |
有从事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经验优先 |
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
简历投递截止时间为8月26日;参照在编人员待遇。 |
环境工程专业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等相关专业 |
有环境工程设计、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
40岁以下,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博士研究生可以降低专业技术资格。 |
简历投递截止时间为8月26日;参照在编人员待遇。 |
机电专业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机电类专业 |
有企业工作经验优先 |
了解机电设备的工作原理,会PLC,触摸屏的使用,有较强的动手和自学能力。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高级职称人员,学历可放宽到本科学历;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中级职称人员,学历可以放宽到本科硕士。 |
简历投递截止时间为8月26日;参照在编人员待遇。 |
机械专业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机械工程相关专业 |
有模具设计或数控编程企业工作经验优先 |
掌握DC、CAD、PROD等设计软件;能独立完成复杂模具、精密模具的设计,能独立完成模具加工工艺及流程的设计或具备丰富的数控加工编程经验。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高级职称人员,学历可放宽到本科学历;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中级职称人员,学历可以放宽到本科硕士。 |
简历投递截止时间为8月26日;参照在编人员待遇。 |
网络安全员 |
1 |
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相关专业 |
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
35周岁以下 |
简历投递截止时间为8月26日;参照在编人员待遇。 |
辅导员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哲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工学类等相关专业 |
有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
1.中共党员; 2.应聘人员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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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投递截止时间为8月25日;参照在编人员待遇。 说明:1.专业名称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2.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烹饪专业教师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食品类、管理类、医学类相关专业(本科为全日制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 |
不限 |
具有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学历。 |
简历投递截止时间为8月25日;参照在编人员待遇。 |
二、应聘方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下载填写《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1),并与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扫描件发至邮箱:hbxy_rsc@163.com,邮件请以"姓名+具体应聘岗位+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方式填写,否则报名无效。
2.报名截止时间详见岗位表。
3.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即解除聘用。
三、招聘程序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择优筛选,并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以接到电话通知为准。
四、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限及相关待遇按学校的有关制度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757)81773101
学院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西路98号(邮编:528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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