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管理和处室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学院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专职辅导员和教辅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二批(高考录取时本科二批)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学历学位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6.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1、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计8名。
岗位1:专职辅导员4名(需参与学生公寓值班,限男性报考);
岗位2:教辅单位工作人员3名;
岗位3:教辅单位工作人员1名(限财务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报考)
2、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步骤
按照制定选聘方案、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发送电子版)、个人简历(发送电子版)以及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中共党员证明、省级以上三好学生、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以上优秀共青团干部、省级以上优秀共青团员、国家奖学金证书、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等材料拍成图片发至学院邮箱“hszjrsc7802@163.com”,邮件题目为“衡职院人事代理报名+报考岗位+所学专业+姓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15日。
每人限报上述三个岗位中的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向学院提供上述证件原件,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在学院网站发布。
(三)考试
学院视报名情况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试。
1、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方式。笔试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笔试最低合格线由学院确定。对在笔试最低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自述、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最低合格线由学院确定。
2、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面试最低合格线由学院确定。面试采取自述、答辩等方式进行。
3、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考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成绩末位相同的,加时答辩5分钟,由评委投票决定,票高者入围。
(四)体检、考察
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院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六)会议研究、公示
由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七)聘用
聘用人选确定后,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市场办理人事代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学院聘用后,在所聘用岗位工作至少6年以上。
(八)待遇
试用期内,被聘用人员参照在编人员享受工资待遇,缴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参照在编人员享受工资、五险一金和其它福利待遇。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我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8—2167802、15333381929
本公告由衡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请考生在报名完成后密切关注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有关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通知将在学院官网发布,学院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一览表(附后)
附件2: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核表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8月1日
附件1:衡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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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学位 |
年龄要求 |
其他条件 |
专职辅导员 |
4 |
机电工程类、交通运输类、畜牧兽医类、园林工程类、计算机类、经济管理类、艺术设计类、学前教育类、汉语言文学类、思想政治类、教育学心理学类、新闻写作类及与以上专业类相关专业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二批(高考录取时本科二批)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1、专职辅导员岗位需热爱学生管理工作,能参与学生公寓值班,限男性报考。 2、中共党员、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以上三好学生、省级以上优秀共青团员、省级以上优秀共青团干部优先。 |
教辅单位(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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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单位(二) |
1 |
财务管理、会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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