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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高校人才网 发布时间:2008-11-11 查看次数:

2008年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清远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清人发[2006]144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人事局、市高级技工学校决定公开招考市高级技工学校2008年所需增加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一)技工学校(职校)具有中级职称的理论教师,或取得“双证”(二级实习指导或助讲资格证和技师资格证)的实习指导教师。
(二)社会、企业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即副教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高级工程师免笔试。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
(二)忠诚于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三)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文化理论课、专业技术课教师具备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具备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非广东户籍(生源)考生要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2、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专业学科要求,计算机操作水平达到教学要求。
3、符合以下年龄规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2008年12月31日。个别紧缺专业的高级职称人员、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特级教师、省级(含省级)以上名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体检要求,无传染病、精神病史,能承担所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存在严重问题的;
2、综合素质较差,思想上、心理上存在问题的;
3、参加邪教组织,执迷不悟者;
4、品行不良或职业操守差者。
(六)免笔试人员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主要引进高级人才,以促进师资队伍建设。凡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副教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高级工程师)、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以及具有本科学历、中级职称的在职优秀专业教师(数控模具类、电气自动化类和汽车技术与维修类)可免笔试。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2日至23日,每天9:00—16:30。
报名地点:清远国际会展中心
2、报名要求:报考者必须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技术等级)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提交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每人仅限报考学校的一个职位(专业)。
3、报名费用:报名费按市物价局核发的《广东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编号:JF0706号)规定收取,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08年12月6日
8:00—9:30教育综合知识
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清远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2、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教育教学基础知识等内容),所有应聘者采用同一试题,试题及改卷由省有关题库单位负责。由市人事局组织及划定最低分数线。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拟聘用人数与招聘职位3:1计算,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以试教(实操)为主,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教学水平。面试评委由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高级技工学校派人组成。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分别占招聘综合成绩的40%和60%。符合免笔试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五、体检
体检由市高级技工学校统一组织,在市人事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聘用体检选用标准》执行。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为参加考核的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确定。
六、考核
参加招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并体检合格者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在职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为其在原单位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七、公示
招聘人员名单由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八、聘用
按招聘名额在综合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中择优录用,按事业单位调入或聘用人员有关程序办理。


联系电话:清远市人事局:0763—3382512
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0763—3483203转8061或8062
以上公告由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负责解释。有关情况可查阅清远信息网(网址:http://www.qingyuan.net),清远人才人事网(网址:http://www.qyrcrs.com),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网(网址:www.qysti.com)。



清远市人事局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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