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4月30日前报名
为优化学院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人员。招聘单位、岗位、名额、专业和学历要求等详见《2008年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报名应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4年以来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并适应报考岗位要求;
(二)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学位;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计算机水平达一级及以上;
(五)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均为及格及以上;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一览表》);
(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九)遵守法律法规;
(十)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招聘方式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聘用。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8年4月20日至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二)报名地点: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7280635572806351
(三)报名须交验的证件:报名者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等级证书,200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学校出具证明材料等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若委托他人报名的人员,报名时需交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四)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对证件不齐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报名。报名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除特殊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涪陵区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每科分值各100分,共2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考试内容按岗位分别为:专业教师岗位为试讲。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在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前加分)。
5、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科目成绩。
(二)面试
1、拟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特殊岗位除外),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属特殊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未达到120分和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1、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科目成绩)÷2×60%+面试成绩×40%。
2、考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八、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专业科目成绩为准排序。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涪陵区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核。若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采取直接体检、考核的方式招聘。
十、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按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和审核《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后,报涪陵区人事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2008年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情况一览表(附后)。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
附:2008年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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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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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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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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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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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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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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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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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工贸
职业
技术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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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技术
人员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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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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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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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为英语,
计算机1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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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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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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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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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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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1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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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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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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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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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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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1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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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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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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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技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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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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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1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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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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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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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设计与制造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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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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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1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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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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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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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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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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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1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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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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