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学校2007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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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理工学校系福建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拟公开招聘专业教师15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踏实、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语言表达能力强,口齿清晰,五官端正;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能证书或相关的技能证书者优先考虑;年龄40周岁以下;
6、具有两年中职学校教学实践经验和学生教育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人数:
岗位1:汽车(车辆工程、电子及机械)专业教师2名;
岗位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教师1名;
岗位3:机械电子工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应届毕业的对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规定)专业教师1名;
岗位4: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教师1名;
岗位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专业可以参聘)专业教师3名;
岗位6:英语专业教师1名;
岗位7:语文(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师1名;
岗位8: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物流、电子商务等专业可以参聘)专业教师1名;
岗位9: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2名;
岗位10:体育教育专业教师2名。
三、报名:
1、报名方式:向我校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个人简历(须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
(4)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
(5)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的意见材料。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7年11月28日止。
学校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上店61号福建理工学校人事科,邮编:350002,联系电话:0591-83741227,联系人:何老师、林老师
3、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招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学校核发准考证或考试通知书。参加笔试前应聘人员应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供学校复核,原件与复印件不符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4、信息发布:
福建人事人才网、海峡人才网、福建教育信息网(www.fjedu.gov.cn)和福建理工学校网(www.fjlg.com)
四、考试:
1、原则上报名人数与拟聘岗位人数之比达到1:3方可开考;
2、学校组织人员命题并组织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3、笔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及格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之后组织面试;
4、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测评方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5分。测评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师德修养、个人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5、笔试、面试成绩按4:6折算成综合总分;
6、笔试时间:2007年12月1日;
7、面试时间:2007年12月2日。
五、考核与体检:
1、考核:学校招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进行考核;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3、考核体检不合格的,由综合成绩上线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结果,由学校招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似聘人选,并于12月5日将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将于12月15日前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二00七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