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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医院2021年10月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0-29
  • 截止日期:详见正文
  • 所属省份山西
  • 工作地点太原
  • 栏目分类山西医学
  • 招聘人数:若干
  • 需求学科(供参考)详见正文

太原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880年,是一所具有丰厚历史文化底蕴的百年老院。是上海同济医院医疗集团成员单位、上海同济医院互联网医院协作联盟成员单位,山西医科大学教学医院,7所医学院校的教学基地。

医院共有南北两个院区。南部新建成院区是太原市百院兴医工程重点项目之一,占地面积254.48亩,总建筑面积13.8万㎡,床位1000张,总投资9.09亿元。配备高精尖设备300多台(套),包括3.0T1.5T核磁、128排和64CT、血管造影机、关节镜系统、电子内窥镜系统、数字化放射成像系统、检验生化免疫流水线、3D腹腔镜等。以太原市肝胆胰疾病诊疗中心、太原市康复养老中心、太原市病理检验中心、太原市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诊疗中心、太原市心衰治疗中心为重点,建设立足太原、服务周边、辐射华北的五个区域诊疗中心,打造集医疗、教学、科研、区域急救、公共卫生、康复疗养、中医药养生七位一体”“亦院亦园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西南区域医疗服务中心。

医院现有职工1224人,内分泌科、神经内科、病理科为太原市重点学科,病理科、泌尿外科、中医科、临床护理为太原市重点专科,心血管内科为太原市重点建设学科。

为满足我院两院区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两院区各有特色,互相补充,共同服务的运行模式,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请太原市卫健委同意,我院拟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83名,其中医师70人、检验技师5人、推拿师2人、技士2人、工程技术人员4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4.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5.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见《太原市人民医院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名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应聘人员本人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来医院人事组织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2.报名时间(周六日除外):

20211022—2021115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杏花岭6号,太原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层人事科。

4.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单位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太原市人民医院官微公布。

(三)体检

由医院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医院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并对其学历、学位、资质等信息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核者,视同放弃资格。

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科室、分管部门对试用期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报太原市卫健委备案,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同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后除医师岗位人员外,其他人员均由医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进行人事代理。

五、咨询电话

咨询人:王老师、刘老师

咨询电话:0351-4647272

监督电话:0351-4647226

(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杏花岭6号,太原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层人事科。

温馨提示: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简历和证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过程中我院将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方式与应聘人员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资料保密,恕不退还。

附:太原市人民医院招聘岗位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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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sjrc.com.cn/index.php?m=&c=news&a=news_show&id=1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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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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