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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蓝田县2019年8月为县人民医院公开选调44名高级人才公告

  • 发布时间:2019-08-26
  • 截止日期:2019年8月30日
  • 所属省份陕西
  • 工作地点:蓝田县
  • 栏目分类陕西医学
  • 招聘人数:44名

为进一步提升蓝田县人民医院医疗水平,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县医院新址搬迁运行需要,解决部分岗位人才短缺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一批高级医疗卫生人才。为了做好本次选调工作,特制定选调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医疗卫生专业高级人才44名。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医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在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选调岗位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蓝田县人民医院公开选调高级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在蓝田县人民政府网(www.lantian.gov.cn)统一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9826830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蓝田县卫健局(蓝田县县门街6号,县政府大院1号楼3楼卫健局办公室)

4、报名提供资料:

符合报名条件者自行下载并填写《蓝田县人民医院公开选调高级人才报名表》(附件2);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已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

卫生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近期一寸免冠红色背景照片2张(含电子版照片);

5、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核

考核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由县卫健局聘请具有卫生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评委,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并得分。考核总分为100分。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结束后,各岗位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体检由蓝田县公开选调高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各岗位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具体负责。深入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查阅档案、走访调查、听取组织意见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再次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六)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蓝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相关要求

1、本次选调人员,占用县医院事业编制,按照本人职称与蓝田同类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2、按照《蓝田县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蓝人才发[2018]1号)规定,对选调的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才发放安家费15万元、生活补贴3万元、住房补贴3万元;选调的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安家费12万元、生活补贴3万元、住房补贴3万元;选调的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安家费8万元、生活补贴3万元、住房补贴3万元。安家费、生活补贴、住房补贴均分五年平均发放,服务不满五年的按实际服务年限发放。

3、本次选调的工作人员服务期为五年,五年内不得报考其他地区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不得以任何名义借调或调离蓝田县。

咨询电话:029-82721294

附件1:《蓝田县人民医院公开选调高级人才岗位一览表

附件2:蓝田县人民医院公开选调高级人才报名表

蓝田县公开选调高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823

来源:

http://www.lantian.gov.cn/news_view.aspx?id=25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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