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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祁阳县中医医院2019年招聘20名护理人员(临聘)

  • 发布时间:2019-06-06
  • 截止日期:2019年6月19日
  • 所属省份湖南
  • 工作地点:祁阳县
  • 栏目分类湖南卫生
  • 招聘人数:20名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20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祁阳县中医医院统筹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择优录用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护理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520及以后出生),身高155cm(含155cm)以上。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体检、试用、正式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612—619,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祁阳县中医医院政工人事股。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证、护士执业资格证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生无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出来后,须提供成绩合格证,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综合排名依次递补。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1.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报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同意报名。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3.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4.招聘任何一环节发现信息作假者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理论考试)及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结束后,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由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考职位计划数与参加笔试考生人数比例在1:3以内的笔试考生同时进入面试。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笔试、面试由祁阳县中医医院政工人事股具体组织实施,总护理部及监察股等相关部门参与配合。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2.笔试时间为2019625(星期二)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以微信通知为准。

4.笔试时考生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成绩按百分制,外请评委7人,主任评委由评委推荐产生。

2、面试时间:为2019626(星期三)上午900—1600

3、面试地点:以通知为准。

4、面试时考生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参加考试。

六、加分条件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中医护理学专业参加考试者,笔试成绩加10分。

七、体检

按综合得分排序,前20名者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试用;不合格者,按综合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八、试用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待遇只发1200元生活费,试用考核合格后,按医院相关要求签订合同;试用考核不合格者,医院不予录用,并按上述程序进行依次递补。综合排名前7名进行首批试用,8-20名者按医院通知进行试用。

九、录用

试用考核合格者,医院正式录用为临聘护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待遇。本次首批录用7名,8-20名者试用合格后,根据医院实际需要,按综合排名由医院安排到相应科室上班。

来源:

http://m.qynews.gov.cn/Info.aspx?ModelId=1&Id=2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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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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