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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1名管理类初级雇员(经济管理岗)通

时间:2011-09-21 20:43来源:未知 作者:信息员 点击:
因工作需要,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考1名初级政府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经济管理岗
 
二、招聘条件
1、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教育部认可的经济类、管理类、中文类、法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党政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1年12月31日)。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星期五)下午5时。
2.报名方式:登陆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网站(http://www.gdd.gov.cn),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fgj.gdd.gov.cn)在相应公告中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连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邮件至fgjzp308@163.com,或邮寄相关资料复印件至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308室(邮编:510530),联系人:王晶,电话020-82111921,传真:020-82111924。
(二)考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拟聘用人数达到5:1后开考,笔试名单将在区政府网站、局网站公布,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凡参加笔试的考生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资料原件以供查验。
2.面试:面试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局网站予以公布。
(三)体检
考生按总成绩高低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考生经考试和体检合格后,拟录用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局网站予以公布,将按有关规定办理雇员聘用手续。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一一年九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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