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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53名校医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20-11-17
  • 截止日期:2020年11月20日
  • 所属省份河南
  • 工作地点:洛阳市
  • 栏目分类河南医学
  • 招聘人数:53名
  • 需求学科(供参考)详见正文

为构建良好的校园卫生保健,实现洛龙区医务室和校医全覆盖,经洛龙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洛龙区中小学校招聘录用53名校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区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由2020年洛龙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校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由区教体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校医共53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洛阳市洛龙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53名校医岗位汇总表》(附件1)。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龙区教育体育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三)2020731日以前毕业(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的,以国家公布的实际毕业时间为准),符合岗位的专业、学历、年龄、职(执)业资格等资格条件要求。

(四)应聘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2002103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01031日以后出生);

(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含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731日前取得);

(四)具有临床医学、护理学及相关专业,具有医师执业资格或护士(师)(所有证书须在2020731日前取得);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下列考生落实先上岗,再考证措施。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护士(师)执业资格的高校毕业生(仅限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的,可先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此类考生如被聘用,应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01118-11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洛龙区教育体育局二级机构办公楼一楼西(新区太康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50米)。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可提前登录洛龙区人民政府网下载《2020年洛阳市洛龙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53名校医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应由应聘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内容需详实、准确。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及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等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由招聘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洛龙区教育体育局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考试日前14天内做好体温检测并签订《2020年洛龙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校医考生健康体温监测登记表及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在参加考试(笔试和面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并提交《承诺书》,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面试环节涉及多个考场的,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常识等。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班。

2.笔试时间: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事宜详见洛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long.gov.cn/)公告。

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岗位达不到12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洛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long.gov.cn/)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等。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面试资格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了解和处理学生事故、疫情防控等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龙区政府网站(http://www.luolong.gov.cn/)“公示专栏公示。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则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三)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有无在正规公办医院从业经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龙区人民政府网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

七、考察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资格与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参加体检的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八、聘用后的工资待遇:本次聘用人员相关待遇,参照《2019年洛龙区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岗位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附件4)执行。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有关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等在洛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long.gov.cn/)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2.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造成考试时间变化,洛龙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请及时查看。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4.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5.本方案解释权归洛龙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校医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校医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2020年洛龙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校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379-65156602

(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

0379—61126796(洛龙区教育体育局体育卫生保健站)

0379—65258060(洛龙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379—63255573

0379—65156562

洛龙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校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116

附件1校医分配53.pdf

附件2报名表.xls

附件3-1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3-2体温监测登记表及承诺书.docx

附件4洛龙区购买教师岗位人员管理暂行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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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http://www.luolong.gov.cn/html/1/149/151/161/253/159/18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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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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