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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7-27
  • 截止日期:2020年8月7日
  • 所属省份浙江
  • 工作地点:丽水市
  • 栏目分类浙江医学
  • 招聘人数:5名
  • 需求学科(供参考)详见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和计划

本次莲都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5名。具体的选聘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等详见选聘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和对象

1.户籍要求为丽水市的(以202087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在编人员;

2.岗位特殊要求详见选聘计划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详见选聘计划表),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身份,身体健康;

3.进事业单位工作满2周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487以后出生);

5.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87

6.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环节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选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聘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879:0011:30

2.报名地点:莲都区卫生健康局四楼大会议室(丽水市莲都区囿山路11号)

符合选聘报名条件者填写《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3,内容需填写完整),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出具单位印章)及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考务费50/人,交款方式以支付宝转账形式缴纳。

(二)准考证领取

1.选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将在莲都区政府门户网、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布。选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可于接到通知3个工作日内凭支付宝缴费记录退还考务费。

2.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821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莲都区卫生健康局四楼大会议室(丽水市莲都区囿山路11号)领取。

(二)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详见附件2: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试卷设置一览表),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2020822上午9:00-11:30,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选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实施前3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具体安排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者加测岗位专业测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公示与选聘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对象,拟选聘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有情况反映的,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选聘人员在本系统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不包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选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

拟选聘对象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薄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在接到选聘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参加2020年莲都区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各项活动需通过身份确认、查验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指定场所,持“红码”“黄码”、体温异常或无相关有效检测报告的人员不能进入考点;

2.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3.参加本次选聘的所有考生请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每位考生都需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并在报名时一并上交,报名前近十四天从境外回来、来自或途径重点区域返乡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报告,方能参加报名;

4.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5.考生到达报名点、考点,在查验身份、健康码或相关检测报告核查及体温检测正常后快速进入,根据指引直接到达指定场所,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

6.报名或考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有序退场,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7.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隔离,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理;

8.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特别提醒:参加本次2020年莲都区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考生,如来自或途径重点区域的,务必为来莲做好“转码”或血清检测,预留充裕时间。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栏)。

特别提示:选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莲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051278

丽水市莲都区卫生健康局0578-205687520259622056105

监督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察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78-2128725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察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78-2123756

附:

1.2020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计划表

2.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试卷设置一览表

3.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莲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0725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1.2020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计划表.xls

附件2.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试卷设置一览表.xls

附件3.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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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zwgk/gsgg/202007/t20200725_45570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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