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月5日前报名
2009-01-23
在广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于2006年9月经广州市政府批准成立。由广州市儿童医院、广州市妇婴医院(暨广州市妇幼保健院)和珠江新城院区整合而成的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目标是医疗技术水平总体上体现国内和国际现代化先进水平,集医疗、保健、预防、康复多学科为一体,医、教、研并重的综合性妇女儿童专科医院及高等医学院教学医院。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用人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实行统一指导、分级调控、分类管理的指导思想,现结合我中心实际,发布本公告。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二、应聘者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外语证书、 职称证书。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六级英语证书(成绩单)(交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三、考试内容与形式: (一)考试范围: 考试包括面试(两轮)、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 (二)考试办法: 1、第一轮面试(报名时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六十分。第一轮面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第一轮面试成绩不带入笔试。 2、笔试:对应聘者进行专业及相关知识笔试,由医院统一组织安排,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3、专业技能考试:对本专业基础知识进行操作考试。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4、第二轮面试 :包括专业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外语口语、仪表气质等,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综合成绩:以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面试三科累计总分计算。 四、招聘的时间和形式 (一)招聘时间:2009年1月至2009年4月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2月5日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人民中路318号广州市儿童医院院区人事科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标准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且被聘用的人员体检费由单位支付。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七、其他有关事项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八、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人民中路318号 邮政编码:510120 联系人:张静容 傅宇洪 联系电话:020-81885213 网址:http://www.gzch.org 邮箱:etyyrsk@126.com http://www.gzfuying.com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2009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