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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1月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意见》(宁动联[2018]1号)等有关规定,宁波市镇海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粮站保验员1名。镇海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系镇海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担负着本地区的地产粮食收购、储备、保管、轮换、军粮供应、应急物资保管等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面谈甄选、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

从镇海区入伍的大学生士兵。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831及以后出生),专业不限(有粮食工程、粮油储检、食品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和经历者优先);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如为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在20219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五)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或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判刑或因其他原因提前退出现役的,不得报考。

(六)具有良好的分析能力及团队协助能力;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处理综合性问题能力;具有良好的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有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1159:00-2021111016:00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完整,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入伍通知书或入伍证明、退伍证等相关证明。

3.报名邮箱:348667068@qq.com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邮件名称写明: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

6.联系电话:8627953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111119:00-2021111117:00

2、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

1、时间:初定20211112上午9:00-9:30

2、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对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3、防疫相关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出示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手机“支付宝”或“浙里办”申领)。

2)入场人员需“亮码+测温+戴口罩”逐个进入。“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3)对体温测量超过37.3以上或出现干咳、咽痛等症状由区防疫人员进行处理;对“健康码”为黄码和红码的人员直接劝离考场。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面试

1、时间:资格复审当日上午9:30开始,与资格复审同地点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面试结束后,按招考岗位指标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六)政审

政审时间另行通知。政审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政审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和背景调查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宁波市镇海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2021114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news.nbrc.com.cn/sydw/202111/t20211104_1080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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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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