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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易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3月公开选聘2名副总经理(职业经理人)公告

山东易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隶属鲁商集团零售产业,是以第三方支付、互联网信息服务、新金融服务等为主营业务的多元化综合型全资国有企业,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山东省)、银行卡收单(全国范围)、互联网支付(全国范围)”三项业务牌照,旗下拥有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易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中易通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山东易通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易通金贸有限公司、易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山东省银座实业有限公司等9家主体业务单位,3个省级技术中心、1家高新技术企业及1个电商平台,以每年不低于30%的利润增幅高效稳健发展。2020年资产规模超5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超8亿元,是山东省内首家取得央行支付牌照、优势特色突出、综合实力较强的全资质科技金融服务企业。

结合公司高质量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山东易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易通发展集团副总经理(职业经理人),职数2人。

二、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讲政治,守规矩,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熟悉现代金融企业经营管理,具有国内外知名同业机构3年以上中高层经营管理岗任职经历;有上市企业或金融机构业务管理经验的优先考虑;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在科技金融模式创新、技术引领、经营管理、平台运营等一个或多个领域经验丰富、专业性强;以往经营业绩突出,在所处行业或者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认可度;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能承受高强度工作压力;

5.遵守宪法和法律,近五年无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刑事处罚记录;

6.原则上19811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职责

1.副总经理(分管综合支付)

1)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参与经理层对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并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2)负责建立所管辖部位的管理体系、基本制度与工作流程;负责组织实施所管辖部位的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3)负责与合作伙伴建立高效合作机制,维护良好合作关系;

4)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经营决策,分管公司综合支付与保险经纪条线,包括预付卡、收单、线上支付及保险服务类业务;

5)完成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副总经理(分管新金融)

1)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参与经理层对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并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2)负责建立所管辖部位的管理体系、基本制度与工作流程;负责组织实施所管辖部位的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3)负责与合作伙伴建立高效合作机制,维护良好合作关系;

4)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经营决策,分管公司供应链金融等新金融条线,包括商业保理、金融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设与推广等金融服务业务;

5)完成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聘任管理

易通发展集团对职业经理人岗位实行“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机制。

四、招聘程序

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考察和背景调查、体检、聘用等相关程序进行。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35日—315日。

(二)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1.报名邮箱:ytfzjt@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职位”。

2.报名材料:

1)《易通发展集团职业经理人公开选聘报名表》(见附件1),规范填写并签字后扫描,发送报名表电子版与扫描件;

2)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情况(应按规定格式撰写,见附件2);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或护照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如有国外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

5)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职称、职业资格、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

6)任现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对应聘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4.面试、体检、录取通知等由招聘小组以短信、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未能进入下一阶段者不再通知。

5.报名资料恕不退回,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我们承诺为应聘者保密。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

6.咨询电话:0531-586869998638

联系人:李女士

山东易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33

附件下载:

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doc

易通发展集团职业经理人公开选聘报名表.doc

特别说明:本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会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位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来源:

http://gzw.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23/202103/4c7fee5b-3c67-40c6-b219-810d3ad02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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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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