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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城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城分公司2020年11月招聘1名人员公告

受机关事业单位委托,由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工作人员1

用工性质:劳务派遣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1118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5.性别、户籍不限。

(二)专业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人力资源或行政管理专业。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

时间:20201118—1125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及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chengxianghr0580@126.com,发邮件时须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需随带《应聘人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面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若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6倍以上的,增加面谈环节,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筛选后,按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预录用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自行参加健康体检并提供体验报告,体检费用自理,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三、聘用待遇和管理

薪酬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工资待遇实行绩效管理,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五险一金”三部分组成,根据本人所持有的岗位职称年收入在4.5万—6万之间(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等)。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各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公告由舟山市城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城分公司负责解释。

(三)报名邮箱:chengxianghr0580@126.com联系电话:0580-2030115联系人:夏媛

舟山市城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城分公司

20201118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来源:

http://ds.zsrlzy.zhoushan.gov.cn/index.php/content/news/show/2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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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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