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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有限公司2020年校园公开招聘18名人员公告

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水电集团)成立于1993年,是由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1.06亿元,履行长江委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职责。

长江水电集团历经发展,已拥有全资、控股公司5家,委属、集团公司管理事业单位1家,参股公司8家。累计对外投资近30亿元,投产电站权益装机容量约30万千瓦,资产总额76亿元,是水利行业规模较大的国有综合性企业集团。业务范围包括水利水电开发、项目总承包、工程建设管理、工程技术咨询、工程规划设计、工程监理、移民监督评估、招标代理等。

公司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近高级人才,取得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600余人;持有各类执业资格证书职工600余人次。取得有关设计、监理、咨询、招标代理等资质15项,其中9项为发改委、水利部、建设部等国家部委颁发的甲级资质证书。

目前,长江水电集团正致力于依靠自身的技术、管理、人才和资源优势,坚持立足水利行业,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人才为根本,以信誉求发展的宗旨,认真履行长江委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职责,逐步向以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的投资开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全过程为一体,以资本运营和技术创新为两翼的目标发展。

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长江委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湖北)、长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长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是长江水电集团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湖北长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长江生态(湖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长江水电集团着力打造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拟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79号)《水利部人事司关于规范水利部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事综[2015]21号)和《长江水电集团关于规范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制度(修订)》执行。

(三)校园招聘采用面试和考察相结合方式,通过在线心理测评、现场面试环节,考察应聘人员心理健康与性格潜质、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同时对入围人选平常一贯的表现、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进行考察。

二、招聘岗位

长江水电集团共设置校园招聘岗位10个,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要求等详见《长江水电集团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2.具有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学习能力,掌握所任岗位的业务技能与政策;

3.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有奉献精神,服从安排,注重效率;

4.有一定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和办公自动化系统;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

应聘人员应具备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并在毕业时能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各招聘岗位的具体学历层次要求见附件1

1)部分招聘岗位对初始学历专业有要求,初始学历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所取得的第一个全日制学历。

2)应聘人员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经教育部认定,应聘人员的毕业院校为国(境)外正规高等学校且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可纳入招聘测试范围。

2.所学专业

应聘人员参加相关岗位的招聘时,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对应的学历层次的专业名称一致。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

3.年龄

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51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1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11日后出生)。

在校期间参与了本专业课题研究,获得省部级奖励或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应聘者,年龄相应放宽3周岁,即:本科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1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871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211日后出生)。

凡受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心理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实行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一)信息发布

通过长江委网站(http://www.cjw.gov.cn)、长江水电集团网站(http://www.crhdc.com.cn/)、高校校园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1251228

报名咨询电话:027-8292774282926429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需提供:

1)本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和近期一寸白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电子版);

2)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3)应届生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校方核实盖章的学科总成绩扫描件;

5)完整填写的《长江水电集团2020年校园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6)硕士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如有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需要提供扫描件;

7)需要放宽年龄限制的应聘者,需另外提供从事科研项目获奖证书扫描件及有效证明。

上述第(1)至(5)项为报名应聘的必备材料。报名材料按上述顺序整理编号后,请发送至:sdjtsr@163.com。邮件名称请规范注明校园招聘+岗位编码+大学名称+学历+姓名,例如:校园招聘+[P-715]+XX大学+研究生+XXX,或者直接进入网申地址http://cjsd.psyc.work进行简历投递。

发送报名材料时,邮件中必须注明申报岗位的岗位编码,岗位编码请应聘人员从招聘计划中复制,不要自行输入,否则无法进行岗位报名归类。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填写错误、遗漏信息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长江水电集团所属用人单位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长江水电集团人力资源部给予相关指导。

(四)心理测评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长江水电集团指定的在线心理测评。

结合资格审查及在线心理测评情况,长江水电集团公布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等相关事宜,并在长江委网站、长江水电集团网站上予以公告。

(五)现场面试

现场面试具体时间另行电话或邮件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前应聘人员携带提交的资料原件接收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审核有效证件原件)。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态举止、沟通表达、自我认知、临场应变、冲突处理、合作意识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个性特征。

面试计分规则: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测试总成绩计分规则:

测试总成绩=心理测评成绩×20%+面试成绩×80%

按照上述计分规则,对应聘人员的测试总成绩进行计分和排序。

对于招聘岗位的学历层次、专业要求相近的,可由用人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意愿和招聘岗位要求,按照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在应聘人员范围内进行调剂。

(六)体检

按测试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用人选,由长江水电集团所属用人单位通知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名次递补。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社部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七)考察

考察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了解核实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情况、专业能力等。

(八)研究决定

长江水电集团所属用人单位按照岗位工作要求,根据应聘人员的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综合评价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长江水电集团审批后实施聘用工作。应聘人员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

(九)公示

按照相关规定,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由长江水电集团所属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凡公示的拟聘用人员未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测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聘用

对于拟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由长江水电集团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签订劳动合同书。

五、后续管理

(一)劳动关系。由长江水电集团与应聘上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续签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管理。应聘上岗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享受应聘岗位相关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三)薪酬福利。应聘人员招聘到岗后,按所在单位的薪酬福利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六、相关事项

(一)对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较少、难以形成竞争局面的招聘岗位,可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或调整录用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

(二)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应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畅通,定期查看长江水电集团网址(http://www.crhdc.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及电子邮件。本次招聘不安排补考,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测试的,视为主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测试、体检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长江水电集团所属用人单位承担。

七、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长江水电集团监察审计部、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

长江水电集团监督组织:长江水电集团监察审计部

举报电话:027-82927253

上级监督组织: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局

举报电话:027-82820919

建议应聘人员采用网申地址http://cjsd.psyc.work进行简历投递,二维码地址: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www.cjw.gov.cn/UploadFiles/zwzc/2019/12/201912041056222847.png

附件:

1长江水电集团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

2长江水电集团2020年度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

来源:

http://www.cjw.gov.cn/zwzc/rsxx/rczp/43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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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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