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金融统计类博士人才专场)
一、学校及学院概况
新疆财经大学始建于1950年,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法学、理学、工学协调发展的自治区重点建设大学,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秉持“经世济公、至善至诚”的校训,发扬“自强不息、严谨求实、开放包容、与时俱进”的大学精神,坚持为新疆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致力于建成“新疆名牌、西北一流、全国知名、辐射中亚”的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
新疆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成立于2019年3月,其前身是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学院设有行政管理系并依托学院设立新疆机关事务研究中心。学院拥有一支素质高、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目前教职工总人数28人,其中专任教师24人,含教授2人(校级特聘教授1人),副教授6人,另有客座教授10人,自治区天山青年计划-优秀科技人才1人。
目前,学院拥有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MPA)和劳动经济学二级硕士授权点,主要研究方向有:地方政府治理、公共政策与绿色发展、舆情监测与公共安全管理等。
学院先后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在科学研究、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
二、人才引进方向
管理学、经济学、理学、哲学等。
三、基础要求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以第一作者在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海外留学博士需取得教育部认证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并以第一作者发表留学国家认证的核心期刊论文2篇。
四、人才待遇
基础待遇:住房补贴30万,科研配套5万,薪酬15万/年起,事业编制,孩子上幼儿园无忧保障!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一事一议。
详见新疆财经大学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启事附表1-3。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13809915228
周老师 15160969215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 新疆财经大学
邮政编码:830012
附件1-3新疆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基本条件及待遇
类别 |
引进对象 |
条件 |
薪酬(工资、特聘津贴) |
科研配套经费 |
安家费(免税) |
职称待遇 |
配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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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聘制引进 |
第一层次 学术领军人才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 2. 国家高级人才计划创新人才项目入选者(新疆项目除外); 3.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 6.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 7.国家自然科学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人文社科重大项目负责人; 8.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9.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 |
聘期内享受50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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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起 一事一议 |
提供专家公寓免费住; 入编后一次性提供安家费100万元 |
按原职称聘任 |
配偶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妥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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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次 杰出学者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3. 国家高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联合基金除外); 5.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6.教育部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7.国家自然科学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人文社科重点项目负责人; 8.教育部重大项目负责人; 9.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 10.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 1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
聘期内享受40万/年 |
50万元起 一事一议 |
提供专家公寓免费住; 入编后一次性提供安家费65万元 |
按原职称聘任 |
配偶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妥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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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特聘制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协议内容由学校和用人单位与所聘人员协商确定,一事一议,待遇按照协议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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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引进对象 |
条件 |
薪酬(工资、校内基础津贴、博士专项津贴等) |
科研配套经费 |
安家费(免税) |
职称待遇 |
配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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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编制引进 |
第三层次 学科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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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正高级职称及博士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近5年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7篇,其中重要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3篇。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3.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4.省部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5.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6.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7.省部级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
25万元起/年(博士专项津贴15万元) |
20万元 |
入编后一次性提供安家费55万元 |
按原职称聘任 |
配偶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妥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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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层次 学术带头人 |
具有副高级职称及博士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近5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6篇;其中重要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2篇。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3.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4.省部级青年教师奖获得者; 5.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6.省部级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
22万元起/年(博士专项津贴12万元) |
15万元 |
入编后一次性提供安家费45万元 |
按原职称聘任 |
配偶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妥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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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博士专项津贴享受3年。2.成果必须是近5年取得的。3.服务期原则上不少于8年,服务期5年-8年的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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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引进对象 |
引进条件 |
薪酬(工资、校内基础津贴、博士专项津贴等) |
科研配套 经费 |
安家费 (免税) |
职称待遇 |
配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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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编制引进 |
第五层次 拔尖人才 |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4篇,其中重要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1篇。 2.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3.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4.省部级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
17万元起/年(博士专项津贴10万元) |
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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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编后一次性提供住房补贴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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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高级职称的,到校后即聘任为相应职称,无高级职称的,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参加副教授评审,通过后授予资格及正式聘任 |
配偶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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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层次优秀博士 |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 2.海外留学博士需取得教育部认证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并以第一作者发表留学国家认证的核心期刊论文2篇; |
15万元起/年(博士专项津贴8万元) |
5万元 |
入编后一次性提供住房补贴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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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高级职称的,到校后即聘任为相应职称,无高级职称的,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参加副教授评审,通过后授予资格及正式聘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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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博士专项津贴享受3年。2.成果必须是近5年取得的。3.服务期原则上不少于8年,服务期5年-8年的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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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报名
有意参会的博士人才可通过添加微信群了解相关报名以及注册事项:微信客服号:13922368953(添加时备注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后期可加入微信各视频双选会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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