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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磐安县医疗保障局、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磐安支公司2021年12月招聘6名大病保险经办和第三方监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2-15
  •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19日
  • 所属省份浙江
  • 工作地点:磐安县
  • 栏目分类浙江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6名

根据金华市大病保险第二轮承办工作安排,磐安县医疗保障局、中国人寿磐安支公司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病保险经办和第三方监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大病保险经办工作人员3名,医保基金第三方监管中心工作人员3名。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相应的职责义务;

2.身体健康,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6111以后出生),急需专业或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大病保险经办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4.医保基金第三方监管中心工作人员,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工作三年以上,医学、药学、计算机(含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法律、财务等专业,有医疗卫生从业经历或医保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资福利待遇

依法缴纳“五险一金”,提供年休假、工会疗养、生日慰问,享受双休、法定节假日等职工福利待遇。

1.大病保险经办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待遇合计不少于6.5万元。

2.医保基金第三方监管中心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待遇合计不少于8万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202112141219,磐安县新里街2号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3.报名时需带材料:磐安县医疗保障局大病保险经办和第三方监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一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报名联系电话:0579-845092270579-84509265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基本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通知面试。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思想水平、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五)考察、报批、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招录人员,报市医保局审批同意后最终确定具体招录人员。招录人员与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磐安县医疗保障局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磐安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磐安县医疗保障局

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磐安支公司

20211214

报名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panan.gov.cn/art/2021/12/14/art_1229420655_3939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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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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