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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2-07
  • 截止日期:详见正文
  • 所属省份内蒙古
  • 工作地点:赤峰市
  • 栏目分类内蒙古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30名

根据内蒙古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经红山区人民政府批准,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其中:信息维护员2名,执法记录员2名,会计1名,普通辅警2名(蒙汉兼通)普通辅警23名。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公安工作,具有良好品行;

2.现具有红山区户籍(以2021101前迁入红山区为准)或高考时生源地为红山区户籍;

3.年龄1830周岁(19911012003101期间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5.男性身高在172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伤疤、无口吃、无重听、无吸毒史、无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并通过警务辅助人员体检体能测试项目要求;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此次招聘的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统一调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的;

5.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解聘的,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8.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9.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现役军人;

1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12.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方案:由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区公安分局制定。

(二)发布招聘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红山区政府网(http://www.hongshanqu.gov.cn)和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ifeng.gov.cn)进行发布。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在红山区政府网站、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发布通知,请随时关注。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后公告)。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ifeng.gov.cn/)。点击“网上办事窗口”→“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3.资格初审: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体能测试。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填写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填写的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体能测试、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

5.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照片,须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报名、笔试、面试需使用同一证件。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

6.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对填报错误信息、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7.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资格审查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提示理由退回。

在初审通过之前,应聘人员可自行修改信息。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

(四)体能测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关注红山区政府网站、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站通知。

体能测试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为达标性考核。参加体能测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体能测试开始后超时30分钟未到的,取消测试资格。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

10×4往返跑

131

1000

42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

标准

10×4往返跑

141

800

42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试分三个项目,其中两项达标者,即为体能测试

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在红山区政府网和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五)笔试

笔试只提供汉文试卷,不设开考比例,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笔试。

报考蒙汉兼通岗位人员笔试用汉文试卷,用汉文答题。

1.笔试为闭卷考试,即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应聘人员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公布

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阅卷工作结束后,在红山区政府网和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2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六)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时本人持《报名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打印),报名时使用的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退役军人证及其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获奖证书,到红山区桥北贡格尔大街16号红山区公安分局办公楼一楼东侧办公室审验。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资格复审只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时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七)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计划招聘岗位人数和参加笔试人员原则上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红山区政府网和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用蒙古语作答。

4.面试成绩公示办法与笔试相同。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加权计算后的总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按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3.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

4.考试总成绩在红山区政府网和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九)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在红山区政府网和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及要求见网站通知。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审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应聘人员政审考察结论为不宜招聘为辅警造成的职位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分局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审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应聘人员政审考察结论为不宜招聘为辅警造成的职位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红山区政府网和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人员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用工形式:被聘用的辅警实行聘用制,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进行岗前培训,试用及培训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5.合同时限:初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工资待遇: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月,试用期满后执行基本辅警定级工资。按自治区公安厅辅警管理办法实行层级管理,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十三)报告上级公安机关备案。聘用工作结束后,由区公安分局将聘用人员情况报告赤峰市公安局备案。

五、纪律和监督

1.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在红山区政府网和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咨询电话:0476-8339499

咨询时间:每日上午830分至12时,下午230分至5时。

附件: 2021年红山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岗位表.xlsx

红山区公安局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22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chifeng.gov.cn/cfsrsjksdt/202112/t20211203_14850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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