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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关于2021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录5名司法雇员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2-02
  •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7日
  • 所属省份浙江
  • 工作地点温州
  • 栏目分类浙江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5名

因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执行事务及其他综合类事务。

二、招录人数

本次共招聘司法雇员5名。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温州市户籍(以报名开始之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四)年满18周岁,大专学历年龄不超过28周岁,本科学历不超过32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超过35周岁(截至报名开始之日)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资待遇

司法雇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年薪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121—127,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鹿城法院2号楼政治部903室(车站大道温迪路东首)。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鹿城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后前往现场报名。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并持健康码、行程卡入院。

4.资格初审:2021122—1210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鹿城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好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试及面试

采取考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考试

1)考试分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40%,主要考查考生的法律和综合知识。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60%,主要考查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

2)考试时间为1218,上午9:00—11:0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下午14:00开始专业技能测试。

领取考试准考证的时间为1216-1217,地点同报名地点。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进行递补。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专题专栏人事考试专栏及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网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由后一名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不合格者由后一名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专题专栏人事考试专栏及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

六、递补机制

经考试面试确定拟录用人选之外,递补对象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一年内(自拟录用人员公示期结束之日起计算)若出现司法雇员减员的情形,经体检、考察合格,递补人选(名额1人)可直接予以录用。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三)如有疑问,可咨询0577-889978100577-88997113。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举报电话:0577-88988605

附件:鹿城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21121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rss.wenzhou.gov.cn/art/2021/12/1/art_1330496_58920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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