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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甸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1-25
  •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日
  • 所属省份黑龙江
  • 工作地点:林甸县
  • 栏目分类黑龙江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24名

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机构编制、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24人。详见《2021年林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1124日及以后出生,含当日),其中“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报考林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林甸县乡镇卫生院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1124日及以后出生,含当日)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2021年林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报考使用的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岗位的需求相一致。专业设置参照《2021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户籍、执业资格等;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五)现役军人;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计划内已经签约的医学毕业生、已被聘用的省招乡镇卫生院医学毕业生、已被聘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全科医生特岗已经签约的医学毕业生;

(七)按照政策规定,与所报岗位有回避关系的人员;

(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费缴纳、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1121900202112316:00期间,登录林甸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dian.gov.cn)“通知公告”栏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报名期间进入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才可进行网上缴费;仲裁未通过的将取消该岗位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适合岗位。

(三)网上缴费。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45元。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含仲裁)的报考人员,可在2021126900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试费。考试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笔试考试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时刻关注林甸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dian.gov.cn)。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

2、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取消的请按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一张卷,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以百分计。

3、笔试加分政策。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和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人员需在笔试前进行加分确认,具体要求详见有关说明项。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服务期满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1124(含当日)。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有不足3:1比例的,经研究决定后可降低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数量。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现场资格确认需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林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确认表》1份(附件2);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本人报考所使用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报到证上指定的报到部门公章的报到证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保管档案证明(档案存放在大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考生,可登录大庆人才网http://rcfwj.daqing.gov.cn档案查询模块,提交个人信息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

7)以“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身份报考相关岗位且年龄超过35周岁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供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审批件原件及复印件。

8)《2021年林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3);

9)《2021年林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情况承诺书》1份(附件4)。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2、面试方式。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其他要求。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请随时关注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落编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转。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招聘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中年龄、学历、户籍、服务期限等资格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1124日(含当日)。

(二)笔试加分确认:加分确认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下列对应证明材料:

1、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

2、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

3、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周岁,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县(市、区)和市()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须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附件5)(明确参加工作时间、考核结果,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供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审批件原件及复印件。

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20181124日前)的毕业生,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确认须由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提供有关材料,不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受疫情变化影响,可能推迟笔试及后续环节时间,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需时刻关注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和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后请勿更换联系方式,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整个招聘过程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省、市、县疫情防控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本公告由林甸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9-332763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附件:

12021年林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21年林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确认表

32021年林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42021年林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情况承诺书

5、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加分证明书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林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林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确认表.xls

附件32021年林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2021年林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情况承诺书.doc

附件5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加分证明书.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indian.gov.cn/html/index/content/2021/11/11637736984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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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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