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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2021年11月招聘3名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1-09
  • 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0日
  • 所属省份黑龙江
  • 工作地点:虎林市
  • 栏目分类黑龙江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3名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2名,聘用制辅警(女)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610月至200310月期间出生)。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5.具有虎林本市户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辅警岗位女性身高160cm(含)以上。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禁入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其他不适宜从事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具体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1141110(周六、周日休息)

地点:虎林市人民法院政治部601

(二)报名方式

1.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虎林市人民法院官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及《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进行填写,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提交。

(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简历中学习经历需写明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起止时间、院校、专业;工作经历需写明起止时间、单位、职务,填写时间需连贯,并在表格中照片处粘贴照片)。

2.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证明;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四)考试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阶段。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及书记员打字技能测试、辅警体能测试。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各50分。

1.笔试。笔试按51比例开考,主要测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50分。

2.面试。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50分。

3.听打及体能测试。

1)聘用制书记员测试采取听打方式,试题为语音测试,时限5分钟,测试中只打录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70字及以上为合格。

2)聘用制辅警(女)体能测试,标准按照《2021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项目为8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三项。标准如下:

http://jxhl.hljcourt.gov.cn/upload/image/20211103/20211103094704_66064.png

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及政审

测试合格人员由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并对是否有犯罪记录、治安处罚记录及失信等情况进行审查。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方式、内容

考核主要通过考察方式进行。突出政治标准考察,重点了解考核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素质,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工作期间的现实表现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层报上级法院备案。

(八)签订合同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按相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关于录用补录

通过笔试、微机打字技能测试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人员,我院将为其保留一年成绩,一年内如所招录岗位有所空缺,可优先考虑对其进行录用递补。

五、有关待遇

工资待遇根据省级财政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聘用制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及正常增长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聘用制书记员、辅警进行劳动合同管理,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六、相关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

(二)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予以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虎林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电话:0467-5849539

点击下方文字自行下载《考生登记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1、《考生登记表》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jxhl.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7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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