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才网—国内访问量、信息量领先的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高校人才网>事业单位>事业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街道2021年10月公开招聘1名禁毒社工的公告

按照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基层禁毒工作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石围塘街道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禁毒工作人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

二、招聘职位

禁毒社工1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临聘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一般情况下,年龄男45周岁(即19761021以后出生)、女40周岁(19811021以后出生)以下;

5、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相关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禁毒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6、禁毒社工,有社工证者或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非法组织经历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1022起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111-115(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石围塘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芳村大道西芳信路17506),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81550368

4.报名资料

报名人员应按报考类别,填写石围塘街道公开招聘禁毒社工报名表(见附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验证材料)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如已考取社会工作专业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核

由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审查合格的人员我街道将短信通知参加相关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1.报录人数达到2:1或以上后安排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电话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将按现场抽签的顺序进行。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成绩构成

根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生总成绩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上公示。

(六)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将根据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

(八)公示招聘结果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该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我街道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有“粤康码”等健康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要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石围塘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电话:81598009)负责解释,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81543857)负责监督。

附件:禁毒社工报名表.docx

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11021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854368.html

 

查看次数: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网官方微信(微信号:Gaoxiaojob)。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推荐信息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