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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2021年10月招聘11名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0-08
  • 截止日期:2021年10月9日
  • 所属省份广西
  • 工作地点:钦州市
  • 栏目分类广西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11名

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聘用制司法警察5名、保安1名、保洁员2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学历层次与综合能力相结合的原则。被聘人员由钦南区人民法院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聘用制法院工作人员身份。

二、拟招聘岗位及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3名、聘用制司法警察(男性)5名、保安(男性)1名、保洁员(女性)2名。

三、招聘条件

1、司法警察岗位仅限男性,工作地点为本院派出法庭(分别位于钦州港、那丽镇、犀牛脚镇),年龄要求在18-30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司法警察岗位必需的身体素质,身高不低于1.65,同等条件下有文体特长的优先录取。

2、书记员岗位不限性别,安排在本院执行局工作,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速录水平达到60/分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同等条件下有文体特长的优先录取。

3、保洁人员岗位仅限女性,工作地点为本院派出法庭(分别位于那丽镇、犀牛脚镇)年龄要求在18-45周岁,学历不限,要求身体健康、工作勤快。

4、保安岗位仅限男性,工作地点为本院犀牛脚人民法庭,年龄要求在18-60周岁,学历不限,要求身体健康,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5、遵纪守法,热爱法院工作,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

6、曾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有纹身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9302021109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网上报名邮箱为:qnqfyzgk@163.com;纸质报名资料邮寄地址:钦州市钦南区金海湾东大街103号钦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相应的技能证书等,简历中应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要求图像清晰。

(三)联系电话:0777—3618792

(四)资格审查。由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测试资格。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参加测试。

五、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面试

书记员和法警岗位的应聘人员须通过速录技能和体能测试后,方可进入面试。书记员的速录技能测试形式为看打,即运用打字测速软件进行测试,时间为10分钟,根据打字速度和准确率进行评分;司法警察的体能测试项目为:俯卧撑、10×4往返跑、1000跑、立定跳远。

保安和保洁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仪表仪态等。

六、体检

(一)岗位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测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审。政审由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组织,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视为不合格。对政审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人员。

八、聘用及待遇

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劳动人事关系,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派出法庭法警岗位工资待遇3500/月左右、执行局书记员3500/月左右、保安岗位2700/月左右、保洁员岗位2700/月左右,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享受工会会员相关福利,年底有岗位考评奖。

本公告由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2021930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qz.gxrc.com/Article/info/22a94c1d-ad1e-492b-ba77-697e67117d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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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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