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才网—国内访问量、信息量领先的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高校人才网>事业单位>事业单位>

山西省榆社县2021年公开招聘14名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0-08
  • 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1日
  • 所属省份山西
  • 工作地点:榆社县
  • 栏目分类山西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14名

为进一步拓宽村(社区)两委换届人选来源渠道,大力吸引各类人才到基层干事创业、建功立业,强化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人才支撑,根据《晋中市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市组通字[2021]37)要求,榆社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参加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924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924以后出生);

5.根据《方案》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全市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县(区、市)报名参加考试,如有重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资格,鼓励报考生源地或籍贯所在县(区、市)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4.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招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岗位

按照县级招聘、乡级(城区)管理、村(社区)使用的原则,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招聘工作人员14名(男、女各7名),招聘完成后,由县委组织部根据考生个人志愿、专业特长和村(社区)工作需要分配确定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榆社县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924在榆社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ushe.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1109-20211011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榆社县政府1号楼344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榆社县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片4张(背面需标清姓名、手机号)以及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14×156,文件小于50KB);

4)《报名登记表》2份(照片处插入同版电子照片)、《诚信承诺书》(从公告附件下载,个人内容须打印,并由本人签名确认,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

5)通过国务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客户端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报名现场出示本人手机健康码、14天通信数据行程卡以及提交纸质版打印件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5.考试费用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报名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6.开考比例、核减、取消岗位及改报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因不达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通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改报其他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如数退还。招聘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将在榆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7.准考证领取

报名结束后,本人凭身份证于202110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在榆社县政府1号楼344室领取,笔试的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必备的专业知识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素质、专业技术能力素质。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1016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试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健康管理承诺书并出示手机健康码、行程卡,参加考试时需自备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参加考试需全程佩戴口罩。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乡村振兴、农村(社区)生产生活知识和经验、应急处置知识(信访维稳、防暴防恐)、基层武装工作、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等。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榆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资格复审

在榆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具体时间待定。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榆社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ushe.gov.cn/)发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打印的《榆社县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存放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工作单位及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学信网的学历验证结果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因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时间、地点见榆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面试办法详见面试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理解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成绩于当天在考点张贴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在榆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榆社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的名额,不得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榆社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级相关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空出岗位,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

五、管理及待遇

聘用大学生先在乡镇(城区)培养锻炼一年,参与乡镇(城区)中心工作,一年后安排到村(社区)工作。其中,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聘用大学生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1年试用期),鼓励长期在村(社区)工作。服务期限内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

聘用大学生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乡镇(城区)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榆社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榆社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榆社县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榆社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榆社县委组织部。

政策咨询:0354-6622267

监督电话:0354-691238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未尽事宜由榆社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1:榆社县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表.xls

附件2:榆社县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榆社县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榆社县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防疫要求.docx

附件5:榆社县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健康管理承诺书.xls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榆社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

2021924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yushe.gov.cn/xwzx/tzgg/content_22809

 

查看次数: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网官方微信(微信号:Gaoxiaojob)。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推荐信息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