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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9名编制外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9-30
  • 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7日
  • 所属省份北京
  • 工作地点北京
  • 栏目分类北京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9名

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人数和要求详见《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2021年编制外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

(二)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户口不限。有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9月。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术条件;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其他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陆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门户网站(www.ccfdie.org),下载《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应聘报名表》(附件2或附件3)和《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4),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101724时(暂定)。

3.报名方式: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要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详细的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应聘报名表和信息登记表及资格审查材料须同时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zhaopin@ccfdie.org。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国际交流中心-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人员类型,如:国际交流中心-01-张三-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电子版报名表请直接发送word版本,无需盖章及签字。两个文件请按要求单独命名,以附件形式分别上传,请勿压缩打包发送。

4.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他形式的报名,谢绝来人来访。

(二)资格审查

1.将在中心门户网站(www.ccfdie.org)公告通过简历筛选符合条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笔试人员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未通过简历筛选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本次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形式将在中心网站另行发布通知,应聘人员需本人持相关材料,按照指定方式参加资格审查。

3.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人数与拟聘岗位人数比例应达到5: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51的将视情况延长公开招聘报名时间或调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根据考生意愿调剂报考岗位。如仍达不到岗位开考比例,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具体情况将在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4.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应聘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中心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含英语)。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在笔试前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反馈是否参加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根据成绩排名,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中心门户网站(www.ccfdie.org)公告,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

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满分100分,如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中心网站公告,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体检

按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职数11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一般采取个人信息调查、工作能力调研、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总成绩第一名的人员考察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对总成绩第二名的人员进行考察,但不得再次递补。考察前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人员,不列入人员名次。考察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一步复核。

对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中心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在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拟聘人员公示

在中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编制外人员,不占事业编制,不解决北京户口,与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相关政策执行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实行回避制度,并防范利益冲突。

1.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应聘:

1)凡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含退休3年内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2)对于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医疗器械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其所应聘岗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2.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须防范利益冲突:

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医疗器械领域相关企业从业,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其所应聘岗位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应聘人员,须在应聘时作出利益冲突防范承诺。在聘用后如相关人员调整工作业务范围,所聘人员须及时向中心报告并做好相关利益冲突回避。

3.应聘人员故意隐瞒上述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存在有关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2212866-28556021

监督电话:010-82212856

附件1-国际交流中心2021年编制外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doc

附件2-应聘报名表-应届生.doc

附件3-应聘报名表-社会在职.doc

附件4-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nmpa.gov.cn/zwgk/rshxx/zhshdwgl/20210929163843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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