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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水运事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1名普通雇员简章

  • 发布时间:2021-09-26
  • 截止日期:2021年9月29日
  • 所属省份湖南
  • 工作地点长沙
  • 栏目分类湖南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1名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文件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水运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为普通雇员,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由长沙市水运事务中心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和合同期限。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公务员招考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1,招聘计划1名,详见《2021年长沙市水运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说明: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192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疫情防控—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发布信息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通过长沙市水运事务中心官方网站公布。有关面试具体安排、相关信息均在长沙市水运事务中心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阅,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21924929(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一段99号长沙市水运事务中心机关大楼312室。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2张;自行下载并填写《长沙市水运事务中心招聘普通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进入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7.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具体见附件(附件4:长沙市水运事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疾病筛查方案;附件5:长沙市水运事务中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疾病筛查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招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四)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分数按百分计,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五)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治等方面的考察政审。因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先体检再进行考察政审。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在长沙市水运事务中心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其他

咨询电话:

长沙市水运事务中心人事教育部0731-8244521782445218

监督电话:

   长沙市水运事务中心纪检监察室0731-82445245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

附件:

1.招聘普通雇员计划表

2.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指导目录

3.长沙市水运事务中心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

4.长沙市水运事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疾病筛查方案

5.长沙市水运事务中心新冠肺炎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长沙市水运事务中心

2021923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招聘计划表.docx

附件22021年湖南省考专业目录.xlsx

附件3:报名表.docx

附件4:疾病筛查方案.docx

附件5:调查问卷.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jtysj.changsha.gov.cn/hsj/tzgg/202109/t20210924_10226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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